第六,强调传教士须学习和掌握所在传教区的语言,以便能够亲自讲解福音要理,而不是将之推诿给教理问答员:“至于对基督教理论的解答,勤恳之传教士并不将之推诿于要理问答员,而是将之视为自己的分内之事,作为其最重要的职责的,他内心全然明白,他之由上帝差遣,如非为传扬福音,则无其他目的可言。”
毫无疑问,这一点对很多在中国不能以中文传扬福音的传教士是一个严厉的批评。教宗进一步要求:一个好的传教士务必谙熟当地的文化,以便可以圆融无碍地融入当地社会,并同当地的上层人士进行交往。“作为教中之信使司铎,如果为现实之政权所宣召,或受邀于文人雅士之集会,如对当地的语言茫无所知,无从表达其所思所想,又该如何保全其体面与尊严呢?”
总之,人们可以从《夫至大》牧函的核心思想得出两大基于实践层面的迫切需求。
首先,任一传教区的本地神职必须得到适当的培养,以便“有朝一日承担起管理教会的职责”,因为,任何一个民族必须有其自己的教会。
其次,传教士必须将所属国籍或修会团体的利益或特权,让位于向万民传福音这一根本需求。
随着《夫至大》牧函的发表,教廷同殖民主义明确划清了界限,并由此催生了一系列的观念和态度(如同帝国主义观念保持距离),尤其是对教会组织建设的支持(如本地圣统制的建立等)。
如前所述,《夫至大》牧函在整个天主教会内部掀起巨大的波澜。既然牧函总体上涉及天主教在华传教情况,那么,在华传教士又是如何来理解和对待牧函的内容和所指的呢?毫无疑问,服从是天主教会教阶制的基础,有些传教士就此深刻反省,并在传教态度和行动上做出调试;但是,大多数在华传教士只是在口头上加以服从,并有条件地接受。比如,宁波代牧、法籍遣使会士赵保禄一次给雷鸣远神父写信说,他对“通牒”不感兴趣,也看不出在他的传教区中有什么需要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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