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大幅度上升。2006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了2000美元,居民的消费需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5.8%,农村为43%。在基本物质生活进一步得到满足的同时,居民对精神生活有了更多更高的需求。据国家统计局分析,2006年国内城乡居民对文化消费的需求量约为5700亿元,比上年增加800亿元,增长18%。文化消费在人们总消费支出中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加,新兴文化消费形式不断涌现。日益繁荣的文化消费市场,成为拉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巨大驱动力。
而文化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也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要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方针加快发展。2006年下发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重要文件,进一步强调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也非常重视,许多地方明确提出把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建设文化强省、强市的主要目标来抓。党的十六大确定了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方针政策和具体步骤。2003年6月,中央召开了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200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并提出改革的中心环节和重点是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市场主体,增强微观活力,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同时,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明确外资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范围和管理办法,并对民营企业依法投资文化产业予以鼓励和支持。5年来,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文化市场主体的数量逐步增多,实力大大增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初步形成,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贡献和地位不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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