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应聘者经过了各种筛选关后,最后一个步骤就是录用与就职。这项工作看上去似乎无关紧要,实际上它是能否唤起新员工工作热情的关键。有不少企业由于不重视录用与就职工作,新员工在录用后对企业和本职工作连起码的认识都没有就直接走上了工作岗位,这不仅会给员工今后的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而且会使员工产生一种人生地不熟的感觉,难以唤起新员工的工作热情,这对企业是不利的。为此,企业应认真做好这项工作。<br> (一)录用的基本原则<br> 1.平等竞争的原则。<br> 凡是经选拔合格的人员,在录用时要平等对待,不能因为其民族、个人身份、性别、信仰、婚姻状况等原因.在录用时受到歧视或让其享有特权。同时,录用时应采用竞争原则,择优录用。<br> 2.重工作能力原则。<br> 在合格人选基本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工作绩效应该是决定录用与否的重要参考因素,也就是说,其他条件相同时,工作能力优先。<br> 3.工作动机优先原则。<br> 在合格人选工作能力墓本相同时,候选人希望获得这一职位的动机及其强度,则是决定录用的又一个重要参考因素。有关研究表明,个体的工作绩效一般取决于个体的能力和积极性两个因素。如果两个人的能力墓本相同,积极性却不同,那么,两个人的工作绩效则显然不同:积极性高的人其工作绩效优于积极性差的人。<br> 4.慎用条件超出任职资格需要很多的人。<br> 在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同时,还必须谨慎使用那些条件超过职位要求很多的人。一般而言,任用一个知识、经验、技能和素质水平远远超过工作要求的候选人,未必是一件好事,因为录用后他的要求可能过高,当企业组织无法满足时,其流动的可能性就会增大。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不用”而只是强凋“慎用”,具体操作中要与候选人的工作动机和素质等因素结合起来进行判断和决定。<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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