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关于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常被俗称为“会计核算原则”,它们是处理会计业务的基本依据,是在会计核算目标制约下,进行会计核算的标准和基本质量要求。《企业会计准则》在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共确定了8条基本原则,即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
1.可靠性原则
所谓可靠性原则,是指提供会计信息时,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由于会计报表使用人都是企业情况的“局外人”,但却都是带着“动机”来阅读报表的,如果提供的信息是虚假的或不可靠的,那么报表使用人阅读报表就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甚至会因为虚假、错误信息的误导而做出完全违背其本意的决策,这样会计信息就不能实现其效果,会计工作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可靠性原则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也是“消费者”——报表使用人最基本的“权益”。
2.相关性原则
所谓相关性原则,也称为有用性原则,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要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也就是说,会计核算所提供的经济信息应当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会计提供的经济信息要同决策相关联。具体来说,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3.可理解性原则
所谓可理解性原则,是指企业提供的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运用。
随着企业投资主体的多样化、企业规模的扩大、产品结构的多元化、涉及行业的增加以及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各个企业的“特殊因子”可能干差万别,但是报表使用者对专业经营的认识水平,对“特例”的接受程度却非常有限,为了实现“以一概全”的效果,让所有报表使用人都能有效地利用报表信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一个重要要求是可理解性,即把专业的变通俗,把复杂的变简单。
4.可比性原则
所谓可比性原则,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1)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的纵向可比:即要求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并详细说明由于会计政策改变对利润等的影响数。
这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之一,如果不保持这样的可比性,企业就不能自圆其说,报表使用人也无法通过阅读财务资料来了解企业的情况。比如,9月1日公司买了一台4000元的电脑,会计人员觉得是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项目;但是到了9月11日,公司又购买了一台3800元的电脑,会计人员觉得是办公用品,计入了当期的管理费用。这样,同样的交易,由于会计处理的不一致,对企业本期的损益产生巨大差异,会计信息就失去了可比性。
(2)不同企业在同一时期的横向可比:即要求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这也是可比性的重要方面,仍然以前面购买固定资产的数据为例,A企业购买了4000元的电脑计入了固定资产,而B企业购买了3800元的电脑却直接计入了管理费用,这种会计处理的不一致,导致两个企业本期的损益存在巨大差异,也使两个企业的资产发生改变,这样报表使用人容易被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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