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金属货币不足,殖民地不得不采取物物交换的贸易形式。从印第安人的皮毛贸易到殖民地的东西贸易,再到小商贩之间的零售贸易,几乎所有的贸易都采用笨拙的易货制度。但随着交易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殖民者逐渐改用“实物货币”制度,即用某种实物作为合法货币,以特定比价来还债和纳税。这也就是米什金所提到的货币概念。早在1618年,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就已经把烟草确定为合法货币,比价为一磅烟草等于三先令。这些殖民地的税款、债务和薪金都用烟草支付。其他殖民地使用其他形式的实物货币,如小牛、豌豆、猪肉、柏油、奶油、玉米、大麦、小麦、燕麦、黑麦、鱼、糖、木材、大麻、亚麻、兽皮、羊毛等,比如,上哈佛大学可以用家畜和猪肉缴纳学费。
实物货币虽然可以方便交换,促进商品流通,但是存在着四大弱点。其一,实物货币具有异质性,即实物货币持有人所拥有的货币质量不同,大家都希望用自己较差的实物货币换取较好的商品。比如美国税收人员就时常抱怨人们用劣等实物来交税。但由于缺少公认的标准,他们也没有办法。1658年这种情况十分严重,以致马萨诸塞的财务主管不得不颁布命令,规定任何人不得用“瘦牛”来交税。
其二,实物货币具有笨重性和不方便性。18世纪初期,在新罕布什尔偿还50先令(大约10美元)的债务要运送4000块木桶板;在新泽西则要搬运100磅的奶油。这些实物货币数量庞大,给运输和储存都带来了巨大问题。再加上大多数实物货币在储存过程中会产生损耗或变质,影响其价值。所以,实物货币不是日常交易的一种方便的媒介。
其三,实物货币价格不稳定。例如,弗吉尼亚的合法货币为烟草,比价为1磅烟草等于三先令。但烟草本身作为商品,它的价格会随着需求的增加而提高,也会随着需求的减少而下降。商人们在殖民地按3先令等于1磅烟草的比价出售货物而换得烟草货币,在英国转卖却换不回来等同的英镑。其他殖民地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于是商人们不得不实行价格双轨制,即商品拥有两套价格:一套是现金价格,一套是实物价格,但实物价格要比现金价格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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