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消除不同群体之间的消费差异,实现消费环境的公平、开放与融合,也是政策层面应当关注的问题。我们的研究表明,消费行为的差异不仅存在于传统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之间,也同样存在于包括很多外来人口的“常住居民”与以本地户籍人口为主的“调查居民”之间,其中城镇居民的平均消费倾向低于农村居民,而常住人口的消费水平要高于调查居民。除了统计口径的原因以外,我们认为城乡居民、本(外)地人口所面临的消费环境的不同,也许是导致消费行为差异的更深层次的原因。
以住房为例①,我国城镇居民以购买商品房为主,而农村居民则可以自建住房;外来常住人口一般靠租房或购买商品房满足住房需求,而本地居民则可能通过与父母子女合住、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公房和经济适用房,或者租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等方式来满足住房需求。这样一来,城镇居民和外来人口的住房消费支出负担就会比农村居民和本地人口要重,这必然会影响他们的消费结构和生活质量。特别是在城市房价快速上升的时候,城镇居民为了购房将不得不削减消费,以积累首付款或偿还银行贷款,这可能是造成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偏低并持续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政策的城乡差异、地区差异,甚至是目标人群之间的差异,都将影响人们的消费决策,造成消费的不平等和巨大的福利损失。
因此,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融合的过程中,应当制定和执行更为公开、公平、公正的消费政策,为所有的居民和消费者提供同样的、良好的消费环境,这不仅是扩大消费、促进增长的要求,也是实现城乡一体、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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