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交换是一个体现双边和多边利益关系的行为过程,包括下列几个基本要点:(1)人与人之间的彼此联系和相互依赖关系是交换的社会基础;(2)人对物的依赖性是交换的物质基础;(3)社会分工、每个人(生产组织)都在一个特定的范围(物质领域和空间领域)生产,这是交换的外部动力;(4)获得生活资料,将自己生产的使用价值与其他人生产的使用价值进行交换,这是交换的内在动力;(5)货币是交换的介质,也是交换得以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进行的纽带;(6)交换过程的构成要素包括交换主体、交换对象和交换行为;(7)交换的最终结果是生产者的生产成果(使用价值)在空间范围内的流动,在商品生产条件下是价值实现。
二、交换与流通的区别和联系
交换和流通是一对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经济范畴。交换是一个体现双边和多边利益关系的行为过程,而流通则是一系列相继进行的交换,是等价物的一系列交换活动。这就把交换和流通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揭示出来了。马克思说:“流通是这样一种运动,在这种运动中,普遍转让表现为普遍占有,普遍占有表现为普遍转让。这一运动的整体虽然表现为社会过程,这一运动的各个因素虽然产生于个人的自觉意志和特殊目的,然而过程的总体表现为一种自发形成的客观联系,尽管来自自觉的个人的相互作用,但既不存在于他们的意识之中,作为总体也不受他们支配。”②但是,交换与流通又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第一,交换是确立等价物(交换价值)的行为。“交换行为所以确立价值,是因为价值是前提;交换行为实现主体作为价值的规定。但是,把一个商品确立为价值的行为,或者说,把另一个商品确立为该商品等价物的行为,或者也可以说,确立两个商品等价的行为,显然不会给价值本身添加任何东西,就像±号既不增大也不缩小它后面的数字一样。”①所以,交换作为确立等价物的行为,按其性质来说,既不提高商品的价值总额,也不提高被交换的商品的价值。“一次交换活动不能增加交换物的价值,同样,交换的总和也不能做到这一点。”②也就是说,流通也不能增加商品的价值。关于这一点,马克思明确指出:“很明显,流通--因为它归结为等价物的一系列交换活动--不可能增加流通的商品的价值。”③马克思进一步分析指出:“经济学家们把流通,即资本为了开始新的生产所必须完成的回转,正确地规定为一系列的交换,这样他们也就承认,这种流通时间不可能是增殖价值的时间,就是说,不可能是创造新价值的时间,因为一系列的交换,不管它包括多少次交换行为,也不管完成这些活动需要花费多少时间,都只是等价物的交换。”④从价值增加这一点看,交换和流通是相同的,即两者都不增加被交换或被流通的商品的价值,但是交换所确立的交换价值是流通得以进行的基础和标准。关于交换和流通的关系,马克思有过非常明确的论述:“商品交换是这样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的物质变换即私人特殊产品的交换,同时也就是个人在这个物质变换中所发生的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生。商品彼此间在过程中的关系结晶为一般等价物的不同的规定,因而,交换过程同时就是货币的形成过程。表现为各种过程连续进行的这个过程的整体,就是流通。”⑤这就是说,流通是一个连续的交换过程的整体,是以交换形成的货币为介质的连续的交换过程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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