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强调这两个领域内所择取的标准是不同的,不能相互混淆。在修已的实践中,儒学的践行者应该将最高的道德标准加诸自身,并践行最大限度的自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统治者、政治领袖或者政府官员应该将这些标准强加于人民,否则会形成一种暴虐,就像“以礼杀人”这个词语所概括的意思那样。根据徐复观的观点,儒学在政治统治领域使用不同的标准。在政治统治中,“养民”要优先于“教民”;人民的“自然生命”是最重要的考虑。进一步说,即使在“教民”时,所“教”的内容也只能是那些儒家伦理中基本性的原则,诸如忠孝、仁义和在人伦关系中履行自己对他人的义务。因此在徐复观的观点中,儒学绝不是为现代极权主义国家向人民灌输其意识形态而辩护的理由。
徐复观关于儒学和民主的主要命题之一,就是儒家学说中的性善论为民主提供了道德基础。在他看来,这种积极和乐观的人性观点肯定人性的尊严,并导致对“民”的尊重、关怀和信赖。他认为,民主就是建立在这种对人民的尊重、关怀和信赖的基础之上的政体。徐复观论证到,人性论的另外一个观点一一一陛恶论一一将会导致民主的对立面:如果人民是恶的而并不被信任,那么便应支持威权主义统治,以保证人民免于这种恶。在这方面,徐复观的观点和张灏的观点截然相反,后者认为西方的自由主义和源自基督教原罪观念的对人(尤其是统治者)的不信任紧密相连。
徐复观完全接受西方的自由民主,并且相信它放之四海皆准,明确指出特殊的中国式民主并不存在。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