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有些骨骼是易损伤和易骨折的部位,如脊椎骨、锁骨、肱骨、尺桡骨、股骨、髋骨、胫腓骨、踝关节、肘关节等。因骨折的部位不同,其损伤的程度也不相同。可能遇到的临床情况有:①有的骨折不太重,但牵连有软组织及神经的损伤;②有的骨折虽重但无神经损伤;③有的粉碎性骨折,既有神经牵连又有软组织损伤后被卡入骨折处;④有的骨折从X片上观察不重,只是错位,但神经损伤严重,骨折处还卡人软组织和肌肉等。骨折的程度不同,移位的方位方向不同,采用的治疗手法也就不同。传统的中医正骨医术,都是按照人体的生理功能、损伤部位的方向来确定施用适宜的手法,对症下药,达到治疗的目的。
要想解除患者的病痛,就要了解人体各部分在正常情况下的解剖位和外在形的状态。骨折后,患者除有疼痛外,还表现在外在形和内在形的变化上。
外在形与内在形是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外在形是变化的表现,内在形是变化的根本。内在形疾病的修复愈合,标志着外在形疾病的消失,两者都不可忽视。
骨折后出现的筋骨损伤、骨连接及软组织异常都是内在形的变化。而造成内在形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内在形的骨折变化,都会引起外在形的变化。如瘀血、肢体扭曲、变形、肿痛,活动受限等都是外在形的变化表现。通过外在形变化的表现确定发生骨折的部位、骨折的类型、错位的方向及程度,是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这就是外在形与内在形的联系所在。
内在形的变化需要通过手的触摸或X片的检查而得到确切的诊断,而外在形的变化通过望诊及触诊就可以知道与正常形体的差别。
临床实践证明,充分认识骨折损伤后导致的内在形变化和外在形变化的联系是解决骨折病痛的依据。只有通过治疗,使内在形恢复到正常的生理功能的位置上,才能改变内在形的伤情。随着内在形的修复、对位及功能的恢复,外在形的症状也会随之减轻、消失,最终恢复正常。
在治疗过程中,不管外在形发生怎样的变化,都宜遵循以内在形的治疗为主、外在形的治疗为辅的方针。但也不可忽视外在形的处理,若外在形的变化处理不当,也会影响内在形的改变。
能否正确理解内在形变化与外在形变化的联系是能否正确运用治疗手法为患者解除病痛的关键。
上述所说的骨折,以外伤骨折为主,不包括骨病造成的骨折以及各种由内在因素导致的骨病病变而反应到外在形的变化。
第二节 罗氏正骨固定骨折法
目前常用的骨折用的夹板和外固定器具种类甚多,如夹板、石膏及支具等。有些特殊部位的骨折,罗氏另做夹板和塑形硬纸壳固定、硬纸板剪形固定。骨折对位后,采取适当外固定方式,使骨折不易变位,更加稳固舒适,便于骨折愈合,例如盆骨、髋骨、锁骨、肋骨、肘关节、膝关节、踝关节、足骨、指掌骨以及股骨干和股骨颈等。在临床上这些部位一般自制固定工具,按生理功能,以不同样式固定,稳妥适宜。
一、罗氏正骨固定骨折法的特点
罗氏正骨固定骨折法,结合临床实践,固定器材灵活巧用,准确的固定力点和姿势,适当的力度是罗氏正骨固定骨折的技巧所在。罗氏正骨复位理想,病人少受痛苦,临床实践中显示出明显的效果。
1.按照人体生理功能、骨折部位、骨折类别、年龄、体质、肢体大小、病情,手法治疗对位后,除正常固定外,根据具体情况(人体姿势、力度、摆位、稳固骨折位)来决定固定方式。
2.按骨折病情,能做软式固定(如硬纸片、绷带等固定)和人体姿势力度固定的,不做强硬式固定(如夹板等),因症制宜,以稳固骨折对位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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