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近代上海公共卫生的缘起
公共卫生,“为具有社会性之事业”,是指“一种科学的技术,用以预防疾病,延长寿命,增进健康与工作效率;由社会共同之努力,改良环境卫生,制止传染病,灌输个人卫生知识,及促进医事与护士团体之组织,藉得作早期诊断及预防,进而发展社会事业,使人人有适当之生活,以维持其个体健康”。与个人卫生相对,公共卫生是有组织的、系统的、满足公共健康需求的社会性事业。
我国历代虽不乏医药官制,如周官有医师、上士、下士掌管医药之政令;秦及两汉均有太医令丞主医药;后汉有医丞、医工长;宋元之后,并有太医局、太医院之设。然而,考其职务,虽亦有涉民众健康之事,而重点“则在帝室也”。传统城市社会的医疗机构主要是为皇室服务,并不具有公共性。
环境卫生方面,尽管早在战国时期,秦国即规定:对“弃灰于道者”须判处一定刑罚。不允许随便抛撒垃圾于街道路面。在考古发掘中,秦汉隋唐大中小型城市遗址内普遍发现有供排泄污水之用的下水道遗迹。宋时东京对于排水和清洁卫生亦是格外重视。东京新旧城内有沟253条,密布各处。杭州皇城内设司囿,负责皇城内清洁卫生事顽。每13街衢巷尾有专职清洁工打扫,有搬运垃圾到城外的环卫工人,有专门收集各户粪秽为业的倾脚头,有倒泔脚(搜集各家各户的剩饭菜)的专职人员等。客观而言,宋代皇城环境卫生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其他城市则未能推广,并且随着人口的激增,城市环卫设施必将受到巨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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