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二年,上谕中即斥允禩素来狡诈,怀挟私心,“凡事欲激朕怒以治其罪,加朕以不命之名”。又说:“每事烦扰朕之心思,阻挠朕之政事,惑乱众心,专欲激朕杀人。”雍正这些话,一半是伏笔,一半也是事实。当时允禩等的言行,必有使雍正难堪之处。康熙在畅春园病重时,允禩等都在场,即使康熙果真属意于雍正的承统,但其中也定有复杂曲折的细节,允禩只要将其中那些隐私向外张扬渲染,对雍正自然大为不利,用雍正的话来说,便是“专欲激朕杀人”了。
宗人府为此主张削夺允禩爵位,但雍正还是隐忍着。
雍正三年,雍正召集王公大臣等,先谕示允禩、允禟等的罪状,但因他存心“宽大”,务欲保全骨肉。阿灵阿、鄂伦岱二人原系允禩等的党首,罪恶极重,因为是国戚,从宽发往奉天。这是一个信号。
雍正四年(1726年)正月,雍正在西暖阁,召诸王大臣宣布允禩、允禟罪状,大意是:三年以来,宗人府及诸大臣劾奏的极为繁多,世宗百端容忍。圣祖在世时,允禩竟将圣祖御批烧毁,外间还有“十月作乱,八佛被囚,军民怨新主”的谣言,并在各处张贴妖言,“内云灾祸下降,不信者即被瘟疫吐血而死等语”,这些显然是允禩等人捏造出来的。谕中又有这样的话:“及看守之日,向太监云:我向来每餐只饭一碗,今加二碗,我所断不愿全尸,必见杀而后已。”(见《永宪录》)可见这时允禩已被拘禁,他自己知道不可能“全尸”而终了。
最后,上谕以允禩断不可再留于宗室之内,革去他的黄带子,改为民王。后又削去王爵,交宗人府圈禁于高墙。宗人府请更名编入佐领,允禩改名阿其那(满语狗之意),子弘旺改菩萨保。允禩之妻也被革去福晋尊号,逐还外家,另给屋数间居住,严加看守。
允禩妻的母亲是安郡王岳乐之女,允禩妻本人又很专横,据秦道然口供,允禩“府中之事,俱是福金(即福晋)做主,允禩实为福金所制”。这也是她为雍正所斥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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