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美操竞赛的内容有规定动作和自编动作竞赛。<br> 规定动作是单位根据比赛目的、任务、参赛对象层次以及不具备创编和评审条件等因素而特意在赛前创编好的成套动作,作为参赛队共同的比赛套路。<br> 自编动作比赛是参赛单位按照赛前下发的竞赛规程和特定的竞赛规则要求,进行不同项目的自编动作比赛,每个项目都有严格的评分规则。<br> (二)竞赛观赏内容<br> 健美操竞赛从1986年首届“长城杯”全国健美操邀请赛发展到今天,比赛规模不断扩大,比赛组织不断正规化,规则也不断修改完善,目前已和国际接轨,竞赛活动逐渐分为健身健美操的比赛和竞技健美操的比赛,两种比赛都有各自的评分规则和评分方法。<br> 健身健美操的评分规则请参照国家体育总局体操管理中心颁布的《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健身健美操竞赛规则》。<br> 竞技健美操的评分规则请参照《FIG国际健美操竞赛规则》2005-2008年版。<br> 1.健身健美操竞赛<br> 健身健美操比赛的主要目的是丰富人们的业余生活,促进健美操运动在广大群众中的开展,宣传健美操运动,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健美操运动中来。因此健身健美操比赛的评分重点与要求与竞技健美操比赛有所不同。正式的健身健美操比赛,成套动作的时间为2’30’’-3’;每队4—6人,性别不限;比赛场地为10m×10m的地板或地毯;标记带为5cm宽,是比赛场地的一部分。健身健美操的评分要素包括:热情与活力、能力与技术以及动作的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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