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火枪手》是法国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的一部历史小说。它以法国国王路易十三朝代由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黎塞留掌权这一时期的历史事实为背景,描写达特安及其三个火枪手朋友阿多斯、波托斯、阿拉米斯如何忠于国王,与红衣主教进行斗争,从而反映出统治阶级内部勾心斗角的种种情况。
达特安是17世纪法国加司科尼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的子弟,他怀着对时任国王火枪队队长并深受国王宠爱的同乡特拉维先生的崇拜。赤手空拳来到巴黎,希望当上一名火枪手他遇上阿多斯、波托斯和阿拉米斯三个火枪手,四人不打不相识,后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
当时。国王路易十三与红衣主教明争暗斗,国王对达特安等人几次打败主教部下暗自褒奖,主教则怀恨在心。红衣主教早就垂涎王后安娜·奥地利的美貌,但一直未获王后垂青,便心生恨意,挑拨国王与王后的关系。红衣主教伪造王后的书信将王后的旧情人——英国白金汉公爵骗至巴黎,公爵则将计就计终于见了王后,倾诉相思之苦,王后遂以钻坠相赠以表怀念。主教便利用这个机会,向国王屡进谗言,要国王派人组织宫廷舞会。让王后配戴国王送给她的那条钻坠出席舞会。王后眼见舞会日期逼近,愁苦无计,幸得侍女波那瑟太太献计。请达特安帮忙相助。达特安对波那瑟太太一见钟情,便不顾个人安危,满口答应,在三个朋友的全力支持下。四人分头赴英。经过一路曲折离奇的磨难,唯有达特安如期抵达,向白金汉公爵说明原委,及时索回钻坠,解救了王后的燃眉之急,粉碎了红衣主教的阴谋。
于是主教妒火中烧,移恨于情敌白金汉公爵,利用新旧教徒的矛盾引发法英战争,妄图除掉白金汉以解心头之恨。为达此目的,红衣主教暗派心腹密探——艳若桃李、毒如蛇蝎的美妇米拉迪赴英卧底,乘机行刺白金汉。不料,达特安的仆人普朗歇预先赶到英国通知了温特勋爵,米拉迪一踏上英国土地。即被温特勋爵抓获,并将其软禁起来。囚禁中,她诱惑了温特勋爵的心腹看守费尔顿,后者救出米拉迪,并刺死了白金汉。米拉迪在归法途中,巧遇达特安的情人波那瑟太太,便将她毒死。达特安、阿多斯、波托斯、阿拉米斯四位朋友苦苦追踪。会同温特勋爵和一名刽子手,终于抓到企图潜逃的米拉迪,揭开了米拉迪的老底:原来她早年为一贫困修女。不甘青春寂寞,便勾引一个年轻的神父带其私奔。因偷卖教堂圣器作盘缠,神父身陷囹圄,她也被刽子手——神父的胞兄在肩头烙下囚犯印记。后来米拉迪抛弃了年轻的神父。以欺骗手段和当地伯爵结婚,当其秘密被发现后便逃到英国。骗取温特勋爵兄弟之爱成婚。米拉迪罪恶累累,天怒人怨,当即在河畔被杀正法。
红衣主教得知达特安曾屡次破坏他的计划,便命亲信罗什福尔将其捉拿。达特安不卑不亢,坦言相陈,明示原委。主教为他的勇气和机智所感动,动了爱才之念,非但不治罪于他,反而耀升其为火枪队副队长。而阿多斯、波托斯、阿拉米斯三人也各自找到了自己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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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界名人、名家论阅读。
光学几句干巴巴的英文不行,……不要总是把阅读的目的放在提高英文上,阅读首先是吸收知识,吸收知识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就吸收了语言。
——许国璋
用英文思维是许多英语学习者都希望达到的一种境界,因为这是用英语流畅地表达思想的基础。对于一个生活在非英语环境中的中国学生来说,要做到部分或全部用英文来思考确有很大难度,但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及。从自己学习英语的经历中,我体会到坚持大量阅读是实现这一目标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何其莘(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校长 博士生导师)
对于初、中级英语学习者我特别推荐英语简易读物,读的材料要浅易,故事性要强,读的速度尽可能快一些,读得越多越好。这是学英语屡试不爽的好方法。
——胡文仲(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序言
我和大家一样都是凡人,我也曾经遇到过学英语的困惑,干巴巴的课文无论怎样都激不起我的兴趣。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在国外生活多年的姐姐,有一次她回国,给我带来很多浅显有趣的读物。我拿起一本一读,觉得很简单,一个星期就读完了。就英语学习而言,一部英文小说其实就是用英语建构的一个"虚拟世界"。那里有人,有人的心灵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揭示,有人与自然、与社会的冲突和调和。走进一部英文小说,你实际上就已经"生活"在一个"英语世界"里了,不愁没有东西可学。经典作品要读,写得好的当代通俗小说也要读。我一共读了50本,从此对英语产生了兴趣,英语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还是爱因斯坦说得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本套读物的特色:
●情节曲折:本书选材的时候非常注意作品的吸引力。比方说: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Lady Chatterleys Lover):我当年读大学的时候,班上每个同学都买一本看。有的同学甚至熄灯后,打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
《吸血鬼》(Dracula):这个故事真吓人,我看完以后好几天没睡好觉。后来我的一个学生说他对英语从来不感兴趣,我就把这本小说推荐给他。后来他对我说:"这是我一口气读完的第一本英语书,就是太吓人了。老师,能不能再给我来一本?"
《呼啸山庄》(Wuthering Heights):讲述的是一个骇人听闻的复仇故事,当初没有想到这本书的作者竟然是一个生活在几乎与世隔绝环境中的女孩。
《飘》(Gone with the Wind):几乎所有的美国女孩都读过这本书,主人公斯佳丽是美国女孩的偶像,可以说我见过的每个美国女孩都是一个Scarlett。
……
本套丛书收入的都是你在一生中值得去读的作品,读这些作品不但可以提高你的英语水平,而且能够提高你的个人修养。
●语言地道:本套读物均由美国作家执笔,用流畅的现代英语写成。他们写作功底深厚,这是母语为非英语的作者很难达到的。
●通俗易懂:本书是用5500个最常用的英语单词写成,易读懂,对于难词均有注释,你躺在床上不用翻字典就能顺利地读下去。
这套读物供你在下课后或下班后闲暇时阅读,其优点是帮你实现英语学习的生活化,使英语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这才是英语成功的真谛,更是任何有难度事情成功的真谛。
王若平 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