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描述非伴随性名词的形容词与可以使受事的性质向相反方向发展的动词
所谓非伴随性名词,它指称的对象在动作行为进行前就已经存在,并不需要伴随着动作行为的进行而产生。它与前面说的伴随性名词相对应。反映到语义层面上,非伴随性名词表示的往往是动作行为的受事。
所谓可以使受事的性质向两个相反方向发展的动词,指的是既能使受事表现出形容词所表示的性状(如“大”),又能表现出与形容词表示的性状相反的性状(如“小”)的动词。
调查表明,描写非伴随性名词的形容词要进入“形容词+点儿+动词”结构,必须与可以使受事的性质向两个相反方向发展的动词同现。下面,我们从动词能否对受事的性质产生相反方向的影响这一角度详细分析形容词与动词的相互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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