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的十大标准》:
错了,就承认好了 有这样一则笑话: 一位客人到一家小饭店吃饭,客人吃了一口米饭后说:“米饭真香。” 主妇马上回答:“米饭是我做的。” 客人又吃了一口说:“好像不大熟。” 主妇马上又说:“是孩子他奶奶烧的火。” 客人再吃一口说:“怎么有沙子?” 主妇说:“是孩子他姑淘的米。” 可见,要人承认自己的错误是多么困难。
常言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人再聪明,都有犯错误的时候。人犯了错误往往有两种态度:一种是拒不认账;另一种是坦率地承认。
许多人愿承认自己的过错,他们有的认为承认错误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有的认为承认错误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然而事实上,能承认自己错误的人,往往会得到别人的谅解,并给人留下谦恭有礼、勇于负责任的良好印象。
可是,如果一味地给自己的错误编造各种理由,*终的结果只能是越描越黑。就像被毒蛇咬了,遮掩住伤口,还追上前去抓蛇,反而使毒性扩散得更快,还不如尽快吸出毒汁,以免一错再错。
周从刚老师的亲身经历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明白这个道理。
老师,为什么您一定要我承认吃了零食呢?为什么我当时苦苦哀求您都不相信我呢?为什么您就相信那几个亲信呢?为什么您要我做一回“屈死鬼” 呢?为什么?为什么?老师,您严重伤害了我的自尊心,我会恨您一辈子的! 这是赵峰(化名)给我的“抗议信”里的几句话,他是让语文科代表捎来的。
此前一段时间,吃零食的很多,我说过两次,见效不大。一天早晨,我笑着对同学们说,谁吃零食了就在讲台的一张纸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学生见我态度平和,竟然抢着写名字。待没人来写了,我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下来,讲了吃零食错误的严重性质,并表示将严惩违纪者。
刚走出教室,赵峰就跟出来,说自己当时没听清就写了名字,说自己只是有一次没吃早饭,在课间吃过方便面,要求去掉自己的名字。罪证在此,我哪肯听他编的“谎言”,我哪肯轻易放人,我和他在楼道僵持了十几分钟,以致赵峰大哭不止,惊得楼下的教学主任出来提醒我,我只好妥协了。
读完这封信,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会那么可恨,以致于让人恨一辈子吗?坦白地讲,自己确实过火,学生三番五次表白自己是冤枉的,我何必一定要“将错误进行到底”呢? 我当天就给赵峰写了道歉信并亲自递给他,请他原谅我的鲁莽。之后的一个多月,赵峰依然不能原谅我:我安排他的任务,他不闻不问,上课有时故意做小动作。我自知“罪孽深重”,只能“将功补过”。我不止一次地向他道歉,我经常微笑着深情地望着他,课堂口答也多给他机会。慢慢地,赵峰不再回避我的眼睛,他的眼里也没了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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