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是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求而对社会收入进行分配的重要手段。财政依托于一定的管理体制而存在,政府间的财政关系是财政体制的灵魂。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具有清晰、内在的层次性。从理论层次分析,主要包括税收及税权的划分理论、各级政府问财权和财力的划分理论以及政府间转移支付理论等方面;从具体内容看,既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收支划分和收支往来,也包括地方政府上下级的收支关系。1994年我国进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奠定了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财政管理体制的制度基础,为实现我国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与经济的平稳运行创造了条件。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也暴露出诸多矛盾和问题:如税收权限的划分有待改进、地方税体系不够完善、政府间财权和事权的划分不够明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亟须调整,等等。因此,深入研究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理论和改革实践,不仅是解决这些矛盾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职能的客观需要。
本次研讨会深化了政府间财政关系研究的理论基础,扩宽了其研究视角,丰富了其研究内容,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该研究成果和相关政策建议不仅会在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有效解决政府“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保障政府公共产品提供的均等化等方面显示出重要的价值,同时,对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进而实现经济的平稳运行也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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