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国际私法的现代化进程:中外国际私法改革比较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208069299
  • 作      者:
    杜涛著
  • 出 版 社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7
收藏
作者简介
    杜涛:男,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毕业,获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曾获中德联合培养博士奖学金在德国合培养博士奖学金在德国从事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比较法等。代表性著作有《国际私法》、《国际经济贸易中的国际私法问题》、《德国国际私法》等。
展开
内容介绍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许多国家开始重新制定或者修改本国国际私法,兴起了一股国际私法的立法改革浪潮。自从瑞士于1987年颁布《国际私法典》之后,一批国家或地区纷纷颁布了自己的国际私法法规。其中,既有英美法系的英格兰、加拿大(魁北克省)、澳大利亚和美国(路易斯安那州、波多黎各联邦和俄勒冈州等),也有大陆法系的德国、意大利、比利时、列支敦士登、日本、韩国以及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越南、蒙古、朝鲜、委内瑞拉和突尼斯等国。这充分说明国际私法在当今世界各国处于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期。冷战结束后,世界局势日趋缓和,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国际民事和商业交往日趋频繁,客观上需要国际私法来调整各种跨国民商事法律关系。
展开
精彩书摘
    第3135条是最引人关注的条款,它第一次将“不方便法院原则”引入魁北克法律当中。由于该原则具有的缺陷,魁北克法院过去一直拒绝在《民事诉讼法典》的框架下采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新法典引入该原则是考虑到国际案件的复杂性。针对该原则的缺陷,第3135条在用语上进行了限制,即只是在“例外情况下”并且只有经过当事人的“请求”,魁北克法院才能根据该原则放弃自己的管辖权。①而第3136条也引进了瑞士法律中的“必要法院”原则(forum of necessity),其目的是在特定情况下给当事人提供在魁北克法院提起诉讼的机会,比如无法返回本国起诉的难民。第3137条还第一次将“未决诉讼”理论用于国际性案件中。在此之前,魁北克法院一直拒绝在国际诉讼中承认外国法院的“未决诉讼”,而只是在加拿大的省际案件中才给予承认。不过第3137条给予魁北克法院任意裁量权,魁北克法院仍然可以根据某些理由继续自己对案件的审理,比如外国法院是“不方便法院”、外国法院没有管辖权或本法院与案件有密切联系等。魁北克法院过去还曾颁发过禁令以阻止外国法院对平行诉讼案件的审理。第3138条和第3140条为魁北克当局在特殊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提供了依据。特别是第3140条,赋予了魁北克法院在行使国际管辖权时的一种自由裁量权,以便在紧急或严重不便的情况下为保护个人或其财产而采取必要措施。
    (二)特别规定
    第二章是关于管辖权的特别规定。魁北克也像其他普通法地区一样将诉讼分为对人诉讼和对物诉讼两大类,另外还有混合诉讼。对于不具有财产l生质以及具有家庭性质的对人诉讼,第3141条确立了一条基本原则,即任一当事人的住所或居所只要在魁北克境内,魁北克法院都可以行使管辖权。第3142—3147条是对该原则的具体化。
展开
目录

第一章 加拿大魁北克国际私法的改革
第二章 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国际私法的改革
第三章 澳大利亚国际私法的改革
第四章 罗马尼亚国际私法的改革
第五章 意大利国际私法的改革
第六章 列支敦士登国际私法的改革
第七章 德国国际私法的改革
第八章 奥地利国际私法的改革
第九章 俄罗斯国际私法的改革
第十章 比利时国际私法的改革
第十一章 国际私法立法的发展趋势
第十二章 中国国际私法的改革
附录一、加拿大魁北克民法典第十卷
二、美国路易斯安那州1991年第923号法
三、澳大利亚1992年法律选择法案
四、罗马尼亚关于调整国际私法关系的第105号法律
五、意大利国际私法制度改革法
六、列支敦士登1996年国际私法
七、德国《民法典施行法》
八、奥地利关于国际私法的联邦法律
九、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六编
十、比利时国际私法典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