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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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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国际私法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040219784
  • 作      者:
    杜新丽主编
  • 出 版 社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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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杜新丽,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关于国际私法的主要著作有:《国际私法实务中的法律问题》、《国际民商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原理》、《中国国际私法立法问题研究》、《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等。本书主编,撰写第一、二、九章。
    王克玉,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国内外法学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撰写本书第三、十一、十五章。
    霍政欣,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国际法学会理事。主要从事国际私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2004年以来,先后在《法学研究》、《美国比较法杂志》等期刊上发表数篇学术论文。撰写本书第四、五、十二章。
    邹龙妹,法学博士,中央民族大学教师,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近年来在《国际私法前沿问题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篇。撰写本书第六、十四、十七章。
    邢钢,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教师,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要著作有《外国公司的法律规制及其准入》、《国际私法专论》等。在《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撰写本书第七、十、十三章。
    张玲,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近年来在《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等法学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撰写本书第八、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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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国际私法》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法学主要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中的“国际私法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编写而成。《国际私法》基本按小国际私法的体例编写,共设17章,主要内容包括:国际私法概述,国际私法发展史,国际私法的主体,冲突规范与准据法,适用冲突规范中的几种制度,民事身份和能力、物权、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合同、国际商事关系、侵权之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国际婚姻家庭关系以及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国际民事诉讼,国际商事仲裁以及中国的区际私法。就教材而言,篇幅比较适中。此外,《国际私法》还具有如下特色:(1)结构严谨,注重对基本概念和制度的阐述;(2)内容新颖,以21世纪国际私法的制度和规则为背景撰写;(3)理论联系实际,尤其是联系中国的司法实践。《国际私法》不仅适用于成人教学,亦可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阶段教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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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三、遵守国际条约和参照国际惯例原则
    条约必须信守,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缔约国都有遵守条约的义务,在国际民事交往中也是如此,凡是当事人所属国之间有共同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当事人的所属国都必须遵守,当事人也必须服从。条约优于国内法,也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凡是国际条约与国内法有不同规定的,应优先适用国际条约。
    参照国际惯例是指在涉外民事活动中,如果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没有规定,可以参照国际惯例。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依据这一条规定,适用国际惯例必须得到国家明示或默示的承认。对不同的国际惯例,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在适用中,当事人可以协商进行修改或补充。
    四、重点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财
    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前提下,重点保护弱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当今国际私法的原则之一。诚然,法律是公平的,应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论当事人是内国人还是外国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这是国际私法立法的首肯原则。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当今世界上,国家之间的经济实力差距甚大,在国际经济、贸易交往中,实质上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就需要在法律的保护上向弱者一方倾斜,以追求实际意义上的平等。
    此外,在一些国际民事法律关系中,由于法律关系的性质使然,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弱势地位相对固定,如,夫妻财产关系中的妻子一方,扶养关系中的被扶养人一方,产品责任中的消费者一方,交通事故中的被伤害一方,雇佣合同中的受雇人一方,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一方,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一方,收养关系中的被收养人一方等,这些较弱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受到经济、社会、生活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合法权益在实现过程中往往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和制约,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实现,因此,保护较弱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国际私法应当奉行的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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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述
第一节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一、国际民商事关系的产生
二、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三、国际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
四、国际民事关系的调整方法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范围与体系
一、国际私法的范围
二、国际私法的规范
三、国际私法的体系
第三节 国际私法的渊源
一、国内立法
二、国内判例
三、国际条约
四、国际惯例
第四节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一、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二、平等互利原则
三、遵守国际条约和参照国际惯例原则
四、重点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五、维护和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发展的原则
第五节 国际私法学
一、国际私法学的含义及名称
二、国际私法的性质
三、国际私法与邻近部门法的关系
四、国际私法学的定义
前沿问题探讨
思考题

第二章 国际私法发展史
第一节 国际私法学说史
一、法则区别说
二、国际礼让说
三、法律关系本座说
四、既得权说
五、本地法说
六、结果选择说
七、政府利益分析说
八、最密切联系说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
一、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史
二、当代国内立法的特点
第三节 国际私法的国际立法(统一化)
一、国际私法统一化趋势
二、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与国际私法的统一化
三、国际私法的国际立法特点
第四节 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史
一、中国古代国际私法的立法遗迹
二、中国近代的国际私法
三、新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
前沿问题探讨
思考题

第三章 国际私法的主体
第一节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一、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概述
二、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具体制度
’三、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二节 自然人
一、自然人的国籍
二、自然人的住所
第三节 法人
一、法人的国籍
二、法人的住所
三、外国法人的认可
第四节 国家与国际组织
一、国家作为国际私法主体的特殊问题
二、国际组织
前沿问题探讨
思考题

第四章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第一节 冲突规范
一、冲突规范的概念和特点
二、冲突规范的结构
三、冲突规范的类型
第二节 连结点
一、连结点的法律意义
二、连结点的分类
三、连结点的发展方向
第三节 系属公式
一、系属公式的含义
二、几种常见的系属公式
第四节 准据法
一、准据法的概念与特征
二、确定准据法的一些特殊问题
前沿问题探讨
思考题

第五章 冲突规范的制度适用
第一节 识别
一、识别的概念
二、识别冲突及其产生原因
三、识别冲突的解决方法
第二节 反致
一、反致的概念与类型
二、反致产生的条件与理论分歧
三、各国反致制度概览
第三节 公共秩序保留
一、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
二、公共秩序保留理论
三、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方式
四、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司法运作
五、中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规定
第四节 法律规避
一、法律规避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二、法律规避的效力
三、法律规避的性质
第五节 准据法内容的查明
一、内国法内容的查明
二、国际条约内容的查明
三、国际惯例内容的查明
四、外国法内容的查明
前沿问题探讨
思考题

第六章 民事身份和能力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属人法的含义及其发展趋势
一、属人法的含义
二、属人法的发展趋势
第二节 自然人能力的法律适用
一、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二、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三、失踪和死亡宣告的管辖权及法律适用
第三节 法人能力的法律适用
一、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
二、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我国关于民事身份和能力的法律适用
一、我国关于自然人、法人属人法的法律制度
二、自然人能力的法律适用制度
三、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制度
前沿问题探讨
思考题

第七章 物权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一、物权概述
二、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第二节 不同物权的法律适用
一、不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
二、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
三、无体动产的法律适用
四、国有化问题
第三节 中国关于涉外物权的立法与实践
一、不动产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二、关于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规则
三、关于民用航空器物权的法律适用规则
四、关于动产、不动产继承的法律适用
前沿问题探讨
思考题

第八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适用
第九章 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十章 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十一章 侵权之债的法律适用
第十二章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各界管理的法律适用
第十三章 国际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十四章 继承的法律适用
第十五章 国际民事诉讼
第十六章 国际商事仲裁
第十七章 中国的区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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