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研究缘由<br> 一、介绍<br> 当前我国经济、文化蓬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日新月异。伴随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巨大冲击,各种犯罪问题亦日渐突出,犯罪率高居不下,犯罪形态呈多样化、复杂化和高破坏性,犯罪手段呈智能化、凶残化和集团化。与犯罪密切相关的被害与刑事被害人(为行文方便,如不特别指出,本书中“刑事被害人”均简称为“被害人”)问题亦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种暴力案件层出不穷,充斥于每日报刊文章,特别是互联网络之中。喧嚣一时的“杨新海跨省抢劫、强奸案”、“马加爵杀人案”、“刘招华贩毒案”、“杨树明阳泉系列杀人案”以及“邱兴华杀人案”等恶性刑事案件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社会治安甚至普通公众都带来了各种不同形式和程度各异的伤害、痛苦与被害恐惧感。<br> 现代刑事司法不仅要切实保护犯罪人(为行文方便,如不另行表述,本书中涉及到的犯罪人概念均为犯罪学而非刑法学意义上的犯罪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服刑人)的人权,还应充分考虑和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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