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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法院强制执行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802175563
  • 作      者:
    郭兵主编
  • 出 版 社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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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新《民事诉讼法》全面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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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院强制执行》共二十五章,重点阐述了民事强制执行的理念、制度、方式、方法,对行政和刑事强制执行制度作了概括,同时对国外的执行制度也作了简介,他人之石,便于我们从中比较借鉴。书中还收集了近年来法院执行工作的部分统计数据并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期望能对读者整体了解中国法院的执行状况有所帮助。但是,强制执行的内容是非常丰富和宽广的,虽然《法院强制执行》力图紧密联系实际,全面、客观、准确而又创设性地反映和探讨强制执行的研究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但由于各种原因及学识上的不足,仍然留下了不少缺陷与遗憾。这些缺陷与不足,也将成为我们今后更加积极努力地探讨这一课题的源源不息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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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二、民事强制执行权
    民事强制执行权则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一定的法定程序行使的,强制债务人履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实现债权人的债权的一种权力。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执行权涵盖了以下几个特征:主要体现为公权性、强制性、专属性和独立性。显然民事执行与民事执行权是不一样的概念:民事执行是一种制度,而民事执行权则是相关国家机关在民事执行中所享有的权力。对于民事强制执行权,学界争议很大,主要集中在权力主体归属、权力性质和权能划分三个方面。
    (一)权力主体归属
    学界对民事强制执行权的主体归属上主要有以下三种学说。一种是债权人说,认为债权人是民事强制执行权的主体。由于权利的实现禁止私力救济,债权人不能行使执行权,故委托民事强制执行机关为之。另一种是国家说,认为国家是民事强制执行权的主体,该权力系国家统治权的组成部分,债权人请求国家对债务人行使民事强制执行权。第三种为折衷说,认为国家是民事强制执行权的主体,但国家将其让与债权人行使,而债权人又委托民事强制执行机关行使。①我们赞成国家说。诸如前所述,民事强制执行由法定机关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法律授权都不得采取强制措施。民事强制执行权是国家统治权的一部分,是司法权的内容之一,与审判权共同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另外,民事强制执行具有明显地强制性特征,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故民事强制执行权归国家所有,只是依债权人申请而启动。债权人说和折衷说都把强制执行权的主体用“委托”的说法在债权人和国家之间连接起来,然而,“委托”不符合强制执行权主体的客观实际,事实上并不存在任何的“委托’’形式,因而也就不存在“委托”的事实,没有“委托”,何来通过“委托”而得到权力。②
    (二)性质定位
    对民事执行权的性质问题的分析,是构建民事强制执行制度并进行民事强制执行立法的基础。因为,民事执行权的性质决定着民事执行机构的设置和民事强制执行程序的构建,民事执行权的构成又决定着民事执行机构内部组织的构成及其人员的身份地位。目前,关于民事强制执行权的属性的争论,主要有三种观点。
    1.行政权说
    此说认为,民事强制执行权不是司法权,因为它不符合司法裁判权的任何一个特征。相反,执行更加接近行政管理活动,属于司法裁判过程结束后进行的一种特殊的行政活动。民事强制执行权属国家行政权范畴。有人认为,执行和审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执行工作从性质上讲是行政活动,具有确定性、主动性、命令性、强制性的特点。①另有人认为,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执行,其性质属于行政工作。这是因为,我国各级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执行国家机关制定的各项法律、法令和就某些重大事项作出的决定;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它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是运用国家法律的结果。因此,国家法律由行政机关执行,同理,人民法院运用国家法律作出的判决、裁定也应由行政机关行使。换言之,判决裁定的执行工作应具有行政属性。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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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把司法为民贯穿在强制执行的全过程
第一节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
第二节 人民法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在于坚持司法为民
第三节 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第四节 坚持把司法为民落到执行工作的实处

第一编 民事强制执行制度
第一章 民事强制执行概述
第一节 民事强制执行的基本内涵
第二节 民事强制执行法概述
第二章 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我国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民事强制执行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强制执行法律关系的概念
第二节 民事强制执行法律关系的构成
第四章 民事执行机关
第一节 民事执行机关的设置
第二节 民事执行机关的性质和职能
第五章 民事执行当事人
第一节 民事执行当事人概述
第二节 民事执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第三节 民事执行当事人的民事程序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民事执行当事人的变更和追加
第六章 民事执行标的
第一节 民事执行标的概述
第二节 民事执行标的理论争议与探讨
第三节 民事执行标的的范围
第四节 民事执行标的的变更
第七章 执行管辖
第一节 执行管辖概述
第二节 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
第三节 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第四节 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
第五节 委托执行
第六节 协助执行
第八章 执行名义
第一节 执行名义概述
第二节 执行名义的要件
第三节 我国执行名义的种类
第四节 执行名义的法律效力
第九章 民事执行的一般程序
第一节 执行开始与执行准备
第二节 执行调查
第三节 执行担保
第四节 执行和解
第五节 民事执行程序的暂缓、中止与终结
第六节 对妨害执行行为的处罚措施
第十章 民事执行措施
第一节 民事执行措施概述
第二节 对财产的执行措施
第三节 对行为请求权的执行措施
第十一章 强制拍卖
第一节 拍卖概念及特征
第二节 拍卖历史沿革
……
第二编 强制执行制度比较研究
第三编 行政与刑事强制执行制度
第四编 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的改革与实践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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