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法史学刊.第一卷。2007.总第十一卷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703892
  • 作      者:
    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
  • 出 版 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收藏
内容介绍
    《法史学刊》是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和编辑的专业性学术丛刊。原名《法律史论集》,已出版6卷。推始其前身,则可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出版过的《法律史论丛》第1~3辑。《法史学刊》虽然几易其名,但始终秉承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宗旨,以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道德、增进学术交流、追求学术创新为原则,力争办成海内外法史学人沟通讯息、抒发心得、切磋学问、阐扬良知的学术园地。
展开
精彩书摘
    一 司法及诉讼制度专题研讨
    陈刚:从宋代笔记史料探讨宋代“州县自理”案件的审判原则
    一 引言
    中国古代根据案件所需判处的刑罚及有权作出判决的审级的不同,大体将案件分为两类。其中只需判处笞杖以下刑罚,知县一级即有权作出判决的案件,被称为“州县自理”案件;而杖罪以上案件,知县官只有预审权而无审判权,须报上级衙门处断,被称为“命盗重案”。而论及中国古代审判的依据,学界向来聚讼纷纭。马克斯·韦伯认为中国传统司法是“‘所罗门式的’卡地司法”,威格摩尔、勒内·达维德等皆持此论,认为中国古代“在任何情况下,解决争端的办法应不受法律框框的局限,而要符合公正和人情的原则”;日本学者滋贺秀三则认为中国古代审判是一种“教谕式的调停”,“在听讼程序的范围内(指“州县自理”案件——引者按)知州知县完全不受法律拘束”;而美国学者黄宗智则通过对清代司法档案的实证研究,认为“州县官极少从事调解”,档案中的绝大部分案件都由知县,依法对两造的争讼作出明确的判决。
    对此问题的讨论,不仅研究明清法制史的学者着墨颇多,宋代法制史的研究者也多有论述。因宋代流传至今的书判不多,最著名者为南宋时编就的《名公书判清明集》(下简称《清明集》),而其中多为“户婚田土”一类诉讼,恰属中国古代的“州县自理”案件,故学者们多以此类案件为立论的出发点。王志强认为:“《清明集》中书判的依据呈现出多元化的倾向,法条和情、理往往都是官员予以考虑和遵循的。”而其中,法律的规定却是司法官员首先予以考虑的。梁治平也认为《清明集》中所载判词除引法条作为判案依据外,还有天理、人情、礼义等内涵极不确定的概念。而邓勇则认为宋代的司法已然全面转向依据情理断案。
    然则,何以对同一问题的探讨,且皆以同一部史料为出发点,学者们的结论却言人人殊呢?在我看来,是上述学者在论述宋代“州县自理”案件时,往往统而论之,不去深究具体案件的类型及性质,取其一点,不及其余。而社会现实往往极为复杂,在“好讼之风”日渐兴盛的宋代,司法官员们面对形形色色纠纷,所采取的因应之道也是因时因事而有所变化的。权衡于法意与人情之问,圆通地解决纠纷诚然是宋代司法官员处理纠纷时的指导理念,然而此一理念如何具体应用于纠纷,学界对此的论述却付之阙如。本文便尝试从宋代史料笔记所载的“州县自理”案件出发,具体分析宋代司法官员们在审理不同性质的案件纠纷时,所遵循的原则是什么,也就是司法官员是依据什么对不同的案件下判的。
    ……
展开
目录
一 司法及诉讼制度专题研讨
陈刚:从宋代笔记史料探讨宋代“州县自理”案件的审判原则
张松:从“苏报案”看晚清司法近代化
吴泽勇:~年间的司法改革与诉讼改制——从丙午官制改革到各级审判厅筹办
宋玲:探索与尝试──清末行政裁判制度的设计
孙之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行政诉讼制度
欧阳湘:“特殊政策”是近代广东司法改革的“双刃剑”——以民国时期广东法院普设为中心的历史考察
刘全娥:陕甘宁边区关于抗属离婚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二 法史前沿
〔日〕富谷至撰,周东平译:礼仪与刑罚的夹缝——贿赂罪的变迁
宋大琦:儒家法哲学的典范:程朱礼法学
张德美:论唐代流民问题及其对策
唐伟华:论“一命一抵”——清前期华洋刑案的处理与中西价值冲突
曾涛:近代中国的国际法附会论
三 法律文化学苑
王沛:《尹文子》名法观的困境
关志国:试论黄老学的“道”、“德”与“法”
袁翔珠:从《儒林外史》中的“教门”案透视清代回民的法律地位
四 宪政百年
杜文忠:儒教与近代中国宪政
郭绍敏:话语、结构与变迁:清末立宪主义的兴起
褚宸舸:宪政话语的政治意义——以中华民国南京政府时期社会政治运动为视域
五 史料解读与文献研究
春杨:从明清徽州私约看传统契约的法律意义
孙家红:《旧抄内定律例稿本》作者置疑
尤陈俊:“活法”与司法——世纪台湾地区的民事习惯调查
六 旧案新掇
曹为:大镇反中的诬陷案
曹为:太原重机厂五吨汽锤事故案
七 评论与介绍
郑显文:日本古代的神明裁判制度
杨士泰:中国传统社会地权结构论——以清律为中心
付瑶:美国最高法院“司法能动主义”倾向的历史解读
支振锋:诗成独泣问麒麟——浅谈宋恕的法律思想
陈晓峰:新中国年法制史的法哲学整体阐释框架——以法律变迁的方向选择为视角
八 学海漫游
俞鹿年:北魏后期的地方职官
〔美〕约翰·吉尔伯特·海因伯格著,张卓明译:多数决原则的历史
〔美〕莱文森著,袁翔珠编译:“历史”与“价值”:近代中国理性选择之压力
九 游学札记
陈新宇:日本“法制史学会第次总会”观感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