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平等·博爱:一位法学家对约翰·密尔的批判》:时至今日,“自由·平等·博爱”这三位一体的价值观,似已成为某种不容置疑的普世信条。1859年,约翰·密尔推出自由主义经典《论自由》,然而早在他辞世的前一年,已遭到斯蒂芬针锋相对的辩驳,这些反潮流的阐释1873年集结为《自由·平等·博爱》:自由作为服务于社会福祉的要素之一,本身只具有工具性价值,因时因地而有利弊:平等与自由在一定程度上是矛盾的,因各人资源与所处环境不同,自由造成的结果恰恰是最大的不平等;人类因为不可避免的利益之争,及对社会前景与真善美的不同理解,也不可能达到博爱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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