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第二次人华传教和建立教堂是在元朝忽必烈统治时期,在此之前,当成吉思汗的金戈铁马横扫欧亚大陆、威逼西欧时,罗马教皇和欧洲各国君主深感惊恐。他们一方面组织“抗蒙十字军”准备抵御来自亚洲的“黄祸”,一方面则派遣传教士来东方,试图以上帝的名义来感化蒙古入侵者。忽必烈入主中原建立元朝以后,由于受到中华礼义之邦文化的熏陶,对待天主教的态度较为温和。通过马可·波罗父子两度穿针引线,忽必烈在1269年写信给罗马教皇,请他选送100名通晓“七艺”(文法、论理学、修辞学、算学、几何学、音乐、天文学)的传教士来华传教。忽必烈此举只是为了学习基督教的知识,而非热爱其信仰。二十多年以后,方济各会修士孟高维诺奉教皇尼古拉四世之命来到元大都(北京),开始了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教活动,几年以后又建立了教堂。据孟高维诺所述,当时“受洗者达六千余人”。稍后又有西方传教士安德鲁在泉州修建了天主教堂,从此北京和泉州就成为元代天主教传教活动的两个主要据点。
天主教在元代被称为“也里可温”教(“也里可温”为蒙古语,原意为“有福缘的人”),它曾一度被某些蒙古显贵所信奉,发展势头较佳。但是随着元朝的灭亡,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教活动也迅速低落下去。推翻了异族统治的明朝人以正统的大汉子民自居,对于一切外来文化均采取排拒态度,从而导致了数百年之久的闭关自守。同时,由于中亚帖木儿帝国的崛起和阿拉伯人对红海与波斯湾的控制,使得欧洲到中国的陆路和海路交通中断,客观上也阻止了基督教势力的东渐。元代“也里可温”教的传教活动和唐代的景教一样,与中国儒家伦理规范并未发生正面的碰撞,对于中国文化亦未造成任何深远的影响,因此可以说是一次无声无息和毫无结果的文化接触。
明朝后期利玛窦等人的来华传教揭开了基督教东渐的新历程,同时也标志着基督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正式交锋。15世纪以后,随着地理大发现和航海活动的开展,海上交通大开,西方人士皆视中国、印度为富庶宝地,争相扬帆东来。基督教的传教事业也随之兴旺起来。利玛窦在意大利时就饱览群书,精通西学。来华后数十载潜心钻研六经,参悟儒学精义,并且在京中广结贤能,讲学译书,深得京都名公巨卿之欢心。利玛窦谙识异源文化交流荟萃之微妙,故而能入境随俗,广引儒学思想印证《圣经》之言。“常取六经中上帝之说,以合于天主。又取《论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及《中庸》‘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诸语,与《圣经》之言相比附。至于祭天、祀祖、拜孔等仪节,教中称为拜偶像者,亦听教徒参加,不予禁阻,且善‘为之说辞。”①这样自然使得基督教易于为时人所接受,利玛窦本人也深得京都贤达的欢心,被誉为“深契吾儒理”,“飘然自儒风”的雅士。在其苦心经营下,教会势力在中国得以兴盛,到利玛窦去世时,中国开教之地’已有北京、肇庆、南雄、南昌、韶州、南都等地。
利玛窦死后,耶稣会修士龙华民继掌中国教务。他一改利玛窦的宽容政策,拘泥于《圣经》诫命和天主教教规,禁止中国信教者参加祭天、祀祖和拜孔仪式;罗马教廷也时时严令教徒不许敬拜偶像。这样一来,基督教信仰势必就与儒家伦理规范处于尖锐的对立状态。那些本来就视基督教为异端邪说的反教人士,更是以维护儒家纲纪伦常为由对天主教进行猛烈抨击,一时间反教呼声大作。时人列举了天主教会的四大罪状:其一是西洋人士借传教之名散处中国,有窥伺之嫌;其二是天主教主张毁弃祖宗祭祀,教之不孝,有背名教;其三是西人私习历法,有乖律例,创立邪说,混淆视听;其四是天主教会中擦圣油、洒圣水,混聚男女于一室,伤风败俗,扰乱纲纪。朝廷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颁发禁教令,迫令西方传教士归国,基督教在华的势力从此一落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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