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篇
志:中国哲学的重要范畴
“志”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范畴,遗憾的是,近世以来常为论者所忽视,20世纪80年代编纂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未立“志”为条目,当代哲学史家较少有人阐述古代哲人论“志”的内容。人学是中国古代文化的核心,对“志”范畴的忽视无疑会妨碍对我国传统文化精神的把握。而从一般意义上说,研究人若不考虑人之志,实在是撇开了人安身立命之本。因此,整理、开掘中国传统哲学的志范畴,有着非常迫切的需要。
一、“志”范畴的历史展开
古人重志,由来久远;不过最早并未提升到哲学高度。《尚书》中多谈异己的“命”,一般将“志”作为心情、意愿解,如《盘庚》中有:“予若吁怀此新邑,亦惟汝故,以丕从厥志”;在《皋陶谟》中,作者已将志与命(涉及人与天)联系起来,其中记述大禹的话说:“奚志以昭受上帝,天其申命用休”。《周易》主要为卜筮之书,讲“志”的频率非常之高,达60余处,它们大多是指心之所期为的具体事情,如说:“鸣谦,志不得也。”(《谦》)“贞吉悔亡,志行也。”(《未济》)应该说,其中部分断语已经包含有认识论的或人生观的意义,如《同人》中说:“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困》中说:“君子以致命遂志。”《老子》一书有三章言及“志”,或作为心之所欲理解,或作为抱负、意志理解。老子推重客观的无为而无不为的道,对体现有强烈主体性的志基本持贬抑态度,主张“弱其志”(《老子》第三章),他所谓的志约略相当于后来庄子学派所讲的“勃志”。
在孔子的言论中,“志”已成为一个哲学概念。孔子视志为人生的一种必不可少的精神因素,他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这里将“志”与“帅”对举,是后世学者以志为人心之主的滥觞。孔子要求人们自觉地“志于道”、“志于仁”,就个体而言,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他赞叹道:“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论语·微子》)砺志是人格修养的基础,他倡导说:“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论语·季氏》)这又构成后世“养志”说的源头;其中还包含着志与道(此指人道)相通或相守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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