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由各种各样的语词、语句组成的。在数理逻辑中,这许许多多的语词和语句按他们应用的作用被划分成几大类,然后代以相应的符号。例如,把具有真假特点的语句归并成一类,这类语句就被称为命题。
所谓命题是反映事物情况的思维形态。人们利用命题去反映事物有没有某属性,它是处在什么情况之中,不同事物情况之间又有什么联系等等。命题反映的事物情况可以相当简单,也可以很复杂。比如:命题“2是偶数”,是对2有某种性质这样的事物情况的反映;命题“保定在北京与石家庄之间”,是对保定处在什么位置关系这样的事物情况的反映;命题“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是对有压迫及有反抗之间有某种联系这样的事物情况的反映。命题这种思维形态还有真和假的区别。符合事实情况的命题就是真命题,不符合事实情况的命题就是假命题。假命题也是一种命题,比如“2是奇数”就是一个假命题。
命题和判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有些逻辑学著作把判断看做是一种思维状态,而命题是其语言形式。我们在这里则采取如下的区别:判断是对事物情况有所断定的思维形态,是被断定者所断定了的命题;而一个命题能不能成为判断,是依具体的人是否有所断定而转移的。比如科学发展到今天,还不能最后确定火星上是否有生命。因此,一般来说我们不能断定“火星上有生命”,也不能断定“火星上没有生命”。“火星上有生命”也好,“火星上没有生命”也好,这些思想都还不是我们的判断,它仅仅是命题。命题比判断更宽泛。由语句表达而未被断定的思想,都是命题;由语句表达而已被断定的思想,则是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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