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五日,郭嵩焘从天津出发,李湘棻开始就故意拖延不与同行。一路上,郭氏严格按皇上指示办事,不仅轻车减从,而且不扰动州县。他在九月二十九日的日记中写道:“此行每日约费六七金,未敢一扰动州县。沿途见设立公馆,探差四问,惟以李大人为言。仆人语以郭姓,皆去不顾。漕使旧显贵,故能动人,而此行为奉旨严密查办之件,殊未宜也。”十月初五日,郭嵩焘一行经过黄县。县令鲍瑞麟是郭嵩焘弟弟郭岜焘的丁未教习同年,迎候道左。且“忽枉程仪之馈,俗所云过山礼者,并小礼四分。并命却之,且传集戈什哈、仆夫等,剀切晓谕。虽皆唯诺听命,而不能无愠色。因传谕前途,不准再有此举。”由此,郭嵩焘想到李湘棻所以不愿与他同行,大概就是因为怕他要求太严格。后来,许乃普对他说:“君不住公馆,不受饮食,历来钦差所未闻也。”
郭嵩焘一行,从当年十月初至十一月二十日的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沿着山东半岛沿海的崎岖道路,将海边的各个县城和海口都走到了。“周历海口二十余县,拒绝包苴。后闻明观察奉中丞扎委,所过几得五千金,门包亦千金。王壬秋(闽运——引者)乃相咎日:君何为若是,是特重中涤公(曾国藩——引者)之毒耳。吾笑日:涤公自中古昔圣贤之毒深也。”这说明郭嵩焘、曾国藩等人自守还是相当严谨的。这次山东之行“所至清查出入款目,提出谷米豆麦归地方官经理,以资津贴。凡分八大口,附近各小口由各大口派员经理,每岁可得税银二百余万。烟台一口,与东抚会商先行试办。时方隆冬,每日犹得二三千金,留三日征及万金。”郭嵩焘在烟台期间,与地方官商定,同时知照山东巡抚,于十月十五日开厘局,由蓬莱太守张健封和郭嵩焘道光丁未科同年进士萧铭卣总司局事。这就是郭嵩焘说的“烟台一口,与东抚会商先行试办”。可是不久,因厘局绅董额外加税,以致商民怨声载道,激而生变,萧铭卣甚至被殴致死。这时,李湘棻便写信给僧格林沁告密,僧氏将此事上奏朝廷,十二月初七(12月30日)奉旨,着将郭嵩焘交部议处。这样,便使郭嵩焘“虚费两月搜讨之功,各海口情形一一具载,并文移书檄及所定章程,凡七巨册。两次焚疏告天,忍苦耐寒,尽成一梦”。后来,郭嵩焘在总结这次山东之行失败的原因时,认为有两个方面。其一,是自己无知人之明。“湘棻柔恶又加以阴鸷,能谄能骄,其树根固,其趋利尤猛。”“湘棻劣迹著闻天下,予与同处僧邸幕下,亦久而始知其奸。予之不足以语知人之明,远矣,奚所论于僧邸诸人哉。”可是,他并没有因此而吸取教训,后来出使英法期间,他又再一次犯了缺乏知人之明的错误。其二,是僧格林沁的打击排挤。咸丰十年(1860年)十月初十日,郭嵩焘在致陈孚恩的信中说:“夷祸(指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引者)成于僧邸之诱击。去岁之役(指大沽战役——引者),先后奉诏旨十余,饬令迎出拦江沙外晓谕。洎夷船入内河九日,僧邸不一遣使往谕。去衣冠自称乡勇,诱致夷人,薄而击之。仆陈谏再四,又虑语言不能通晓,两上书力争。语瑞秋帆(瑞麟,时任内阁学士——引者)学士云:在军无所赞益,安危大局,稍能见及,不敢不言。夷人之来有辞,当求折冲樽俎之方,不足与用兵。即势穷力战,要使理足于己,庶胜与败两无所悔。圣心忧勤如此,岂可乘骄愤以贸天下之名哉。学士取顺僧邸之意,不能用也。僧邸所以搏击小臣不遗余力者,其根源在此。”郭嵩焘这一分析是有根据的。当他离开山东两个月之后,王闽运自山东来信,告以僧邸近有咨查一件,言郭氏在福山取银二千,不知作何使用。又说福山地方本元土特产,由于郭氏勒派,四家只好各出银五百,以应所求云云。对此,郭嵩焘在日记中说:“此老构患无已,直欲以‘莫须有’三字被之鄙人之身矣。可为三叹。”
山东之行的失败,是郭嵩焘进入官场之后所受到的第一次重大打击,思想上所受刺激很深。他尝言:“自粤寇起,不敢复存利禄之志。自有山东之役,即办事之心亦隳。”所以,尽管他从山东返京之后,仍人值南书房,但其退志已决。郭嵩焘于咸丰十年(1860年)三月十七日具折请病假回籍。当时军机大臣彭蕴章(字咏莪)在咸丰问及郭嵩焘病情时,曾说过“两书房艰苦,势不能久处”的话,对此郭嵩焘颇不以为然。他说:“其间最不相宜者,彭中堂以书房清苦为言,一若小臣专唯利是视,以为进退者。”讲到利,即在军营,如果光靠薪水,不捞外快也是没有的。郭嵩焘在咸丰十年三月二十三日的日记中作过统计,他从咸丰九年正月二十六日赴天津起,至九月二十日,共用银315两8钱,由九月二十一日从天津赴山东沿海至济南,共用银206两6钱。济南制备衣服及回京盘费,又百余金。期间计支薪水八个月,月支14两零,得钱112两零。两者相抵,“赔垫约五百金,大抵亲友寄助及恒月川制府诸君帮款,而孙琴泉观察处挪移至二百余金为独多”。这说明,在封建时代,一个稍能廉洁自奉的官吏,并无多少利可言。正因为如此,所以郭嵩焘才对彭蕴章说他“以书房清苦为言”十分不满,认为这是对他人格的贬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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