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真实性的意义来讲,契约文书及其他各种民间文献诉讼词稿、家庭账簿、捐生证明文件甚或家族谱牒,对于传统时期未留下本地官修方志的锦屏而言,其价值几乎是无可比拟的。锦屏契约所涉,当然食货为主,但生产关系、宗教关系、迁移、村落,甚至文化交流、开放过程和形式,许许多多问题都能够在契约里找到可信的记载。对于传统感情深厚的中国人,往往面对的是从避讳到攀附之间大小筛罗精选过的记载,这样一个高质量的“地方性知识”宝库的发现和发掘,对中国学术界确实不能不说是件幸事。
然而,一个规模不大的学术机构,一个靠上级财政补贴的穷县,对这个定库的保护和发掘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对于散落在苗乡侗寨吊角楼之中的近十万契约,最大的威胁来自于两个魔鬼——火魔和贫穷。火灾是林区村寨的第一大患,但其破坏毕竟是局部的,而贫穷,让我们无法在动员淳朴乡民捐出契约时心中保持坦然。实际上,已经有年轻的乡民在用极低的代价在出卖契约——而散乱之后的契约,其文献价值与一家一户、一村一寨自成体系的契约已有天壤之别。我们可以同乡民沽浊酒谈祖宗,但看着寨中儿童路远失学、村学失修,徒然“有动于衷”,无力于行。
从2000年开始,我们溯苗江,住山寨,访耆老,直到今天,对清水江地区的近代经济社会史和历史人类学田野调查依然只能说是刚刚开始。新的村寨,新的族姓,总有新的发掘和预想不到的存在,于是新的课题又被提了出来。我们时时在经历着文化考古者发现的狂喜,甚至这种欣喜不需要太多的拼接爬梳。学术界人到锦屏不会失望,对中国传统有热情有兴趣的人们到锦屏也一样不会失望。
锦屏,以其深厚宏博的历史,在我产面前呈现万千姿态。
隆里人一代接一代,在建设家园的同时,也建起了一座座地方性或宗姓的祠庙。一些原本带有地方性特色的庙宇,背后也有了族姓的区分,现仍保留或有迹可查的就有:“五显庙”(陶姓)、“二郎庙”和“内宇庙”(陈姓)、“杨兴庵”(杨姓)。有趣的是隆里也有一座“飞山庙”,而且是一座与“杨兴庵”不同的主要为杨姓有份祭祀的庙宇。我们知道“飞山庙”是清水江乃至整个湘、黔界邻地区侗族最主要的地方性神庙。今锦屏县城三江镇就有一座保留最为完好、规模最为宏大的“飞山宫”。“飞山庙”供奉的杨再思乃斤代以来辰沅地区的少数民族首领。照常理来看,我们很难将隆里所自九省迁来所谓十三“官户”中的“千户杨”与“飞山蛮”联系在一起,更不要说对他们自认为是杨再思后代表示认同和理解了。
然而,在隆里,“飞山庙”存在的重要性在于它为杨姓人众提供了一个认同和整合的文化象征,远古时代或传说中他的籍贯和身份并不是生活中值得用心去辨识和明白地表述的。于是,去询问是否隆里杨氏后人对当地强势力宗族以同姓为媒主动认亲,或是不同族源的人群州互渗透融合之下增加了新的氏族,等等,既不现实也无意义。事实上,清水江两岸村落的姓氏与族群问题,或可成为我们了解这一地区在构成中国的一部分的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之一。隆里作为一个十分单纯的汉族聚落,似乎展示了这样一个明显线索的一个重要侧面。
与这些庙宇相映成趣,隆里至今还保留有诸多祠堂,几支可以清楚叙述谱系的王姓祠堂,包括十三官户中“百户”王、“所王”及任职“指挥”的“东王”,还有并不在民谚所述十三官户之中的陈姓祠堂等。总之,隆里人以其特有的方式安顿了各自的祖先,并渐淅地在新居留地各自立起门户。从现存的一些大宅院的数量推测,传说的“九省富户”或实有其事。明清时期严格的等级规矩及于房屋衣服:按规定“庶民所居房屋,不过三间五架”。从现存隆里旧屋看,都中规合式,但也有突破——正面开三间,纵深两进甚至三进。门面也比较讲究,多为八字门,留出门前空地,并置有石磴,上马也可,不骑马当凳子坐也可。这些房屋栉比而建,一条街上的旧屋从规模到风格都有一定关联。这是因为当初人们聚居时是由点而线,从几个中心点出发、以家族或等级身份为集合标准形成街道。这些中心点,就是官户的居所。这一点从现在的街名仍然可以依稀想见:除了东西南北四条大街以外,更多的街巷名为“张所街”、“鲍所街”、“所丁街”、“王家巷”、“胡家巷”。大姓者在自家大宅正门辟一凹框匾额,上镌堂名——如“三槐第”、“颍川第”、“洛阳第”、“指挥第”、“重华第”、“太原家风”、“五柳堂”、“乌巷遗风”等等。隆里人把这些堂名称为“郡口”,一目了然。就上引的几个郡口来说,七十二姓氏中,太原人、南京人、河南人、山西人似乎是有字为证的了。“五柳堂”虽然姓陶,但是否江西人则不一定。“指挥第”表达突兀,指挥并非大官,用作堂名不符合中国人的蕴藉传统,是否无阔祖可攀,光宗耀祖“从我做起”,又或者算是当时军旅文化之特色,亦未可知。
客到隆里,会深切感受到这座山间平坝上的古老小城确与它所处的文化环境本质上有别。当年屯占米粮川,与清水江或多有阴隔。清代江上持续近三百年的繁华木市,与隆里几近无关。诗礼耕读,一直是这块土地的历史溪流之主干。许多中原和江淮地方已不常见的古礼,在这里被顽强地坚持着。但社会进步尤其是经济进步的河流无情漫过,这种坚持甚至是固执的坚持,让人怀疑它的价值以及合理性。
明清时期,从湖南溯沅水至贵州镇远、沿驿道向西偏南穿过贵州中部、经普安进入云南曲靖,是传统通滇三路中具有不可替代重要性的“黔中通滇孔道”。明初,通过屯卫制度,不仅使之成为最便捷的通滇要道,而且成为控制该驿道南北两侧大小土司的根据地。清水江就在这条重要通道的南侧。其深广腹地即为“地势险阻,冈峦错接,跬步皆山”之苗疆,历来为不通王化之“生苗”盘踞。迄至明末,王朝统治力量所达也仅及清水江流域的边缘地区,直到清初雍正年间才通过开辟“新疆”,将这一区域纳入国家的直接控制之下。而清水江乃洞庭湖水系沅水之上游支流,源出贵州中部苗岭山脉,逶迤东流贯穿贵州东南部地区,是明清时期被称为“黔省下游”的广阔地域内一条重要江河。它汇集区域内众多河流,构成了从贵州高原向湘西丘陵地带逐渐过渡的一个独特地理单位。特别是在清水江中下游地区,气候温暖、水量充沛且水热同季的自然条件,非常适于杉、松、楠、樟等木植生长。自古以来,就是一幅“丛林密茂,古木阴稠,虎豹踞为巢,日月穿不透”的“深山箐野”景象。随着王朝政府对西部地区的关注与经营,清水江流域也一步步开始了其开发与发展的新历程。
因此,新疆开辟之后清水江富有民生意义的疏浚,实际上是地方官府倡行的。据地方志记载,雍正乾隆之际,张广泗等上奏朝廷,建议对从源头都匀开始,一直到下游清水江汇接湃水的湖广黔阳县(今湖南黔阳),都进行了大规模的疏浚,并“开纤路以资挽运”。两岸至今存留的纤道痕迹,可以说都是这次疏浚的明证。
另有民国《都匀县志》的一段记载,主要说到清代后期光绪年间的另一次疏浚,但也是先强调了“剑河自巡抚张广泗奏请疏浚后货舟已经达常德”,这从一个侧而说明这次疏浚的显著成效。光绪年间都匀府这次疏浚共有河道二百余里,险滩二十六个,总共花费四千六百两银子,三个月时间。由此推想,当初张广泗所倡导的清水江疏浚,干流长度即逾千里,工程不可谓不浩大。
清水江地区因杉木富庶,一小半来自自然出产的木材资源,一大半来自江利。而江利又有一大半是人工疏浚之功。在这里,政府在经济活动的基础建设如交通方面的作用已十分明显。其与后文将介绍的对经济活动组织和规则的介入如确立“立市当江”之制等,构成了清水江地区早期商品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让我们看到了其中所谓制度性因素的影响。
可以想像,在开辟“新疆”的战事基本结束后,地方政府奏请并组织对清水江这一地区性的经济贸易通道进行疏浚,在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使其成为沟通黔楚间物流的主要通道之一:一方面使得来自下游湖广等地的“盐布粮货”可以顺畅地逆水而上,不仅带动了沿江两岸的经济贸易活动,而且通过上游的重安江中转,与黔中地区乃至省城贵阳建立起间接的经济联系;另一方面,清水江流域源源不断顺流而下的地方物产及其贸运活动,也越来越多地载人各种文献中,其中尤以清平、凯里一带的铅和几乎全流域性的木材采运最引人瞩目。而由此产生的“开通清江之利”,具体影响着并体现在区域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整个流域内的人群与村落都以不同的形式、不同程度地参与到了清水江物流和社会经济整合的过程之中。
加池村位于距离锦屏县城三十五公里的清水江南岸,自村寨中行数里陡峭坡路即可下到清水江边。其与文斗寨相距约五公里山路,同样处在当年清水江杉木种植和木材贸运要冲之地。全村现有一百五十余户约八百人。加池寨以姜姓为主,其他姓氏人口只占一成左右。与文斗寨相类,加池姜姓内部也存在着族源上较大的差别。
虽然在文斗人眼里,在过去的历史时期,加池人不过是曾经替文斗看山的,但从加池至今保留的大量契约和一座大宅院看来,即使往昔确曾存在过两寨之间这种地位和权力上的关系,后来的情况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以木植为中心的社会经济活动改变着村寨和人群的关系。
加池寨地处半山,寨中至今保存完好的这座大宅,坐北向南。宅院东侧是一口清冽泉水四季不竭的水井,直到数年前“自来水”引进各家各户,过去漫长岁月中一直供给着全村人畜饮水。井边是一眼水塘,村妇浣洗和耕牛降暑也都在这水塘里。水井水塘之于大宅,还有极为实际的消防作用。
这是一幢典型的晚清四合天井式建筑,但又融合了苗族林区建筑的一些特点——底层原为堆放农具、薪材及圈养牲畜的地方,在功能上与常见的吊脚木楼完全一致。如今人口繁衍,一楼的南边及两厢已改装为住房。据介绍,这幢大宅占地二百七十多平方米,北面正屋为五柱重檐悬山顶三层结构,南面前堂及东西两厢为三柱单檐悬山顶两层结构,除正屋中柱及其他立柱采用了紫檀木等上等木材外,整座房屋均用本地盛产的优质杉木建成,卯榫相扣,不用一钉,房顶覆盖烧制的青瓦。四合天井由平整的青石板砌成,长三丈多、宽一丈六,天井四角的石板各有一凿成古钱形状的排水孔,汇聚于天井的屋檐雨水由此通过暗沟排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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