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题史稿Ⅰ 开国创业
新中国建国方略的形成和确立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历经第一次大革命的洗礼,土地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的熔炼,通过独立领导武装斗争,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政治结构中,建立起一种实行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人民政权。这种崭新的政权模式,最初分散在中南、中西部几省交界处的小块红色区域内。它们与全国其他地方的国民党反动政权相对立而存在,在曲折斗争中走向不断发展,逐步摸索和积累了一套以工农大众为主体的民主政权建设的经验。特别是在抗日战争前夕,中国共产党以建立全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的主张,取代原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口号,将以往在狭小范围内的建国实践扩展到空前的规模,为党的建国理论趋于成熟创造了必要条件。在全民族的艰苦抗战中,共产党领导的在广大区域创建的抗日根据地,名副其实成为民主中国的模型。
1940年1月,毛泽东在他的重要著作《新民主主义论》中,系统地提出在中国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总路线和总纲领。至1945年抗战胜利前夕,中国共产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废止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建立民主的联合政府”的口号,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进一步阐明了新民主主义国家应该实行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纲领和政策。总的来说,抗日根据地业已建立的共产党人和各抗日党派及无党派代表人物合作的政府,实际上为民主共和国奠定了地方基础,具有新中国雏形的政治意义和全国的普遍意义。当时设想,中国民主共和国的具体的建设道路,将由地方到中央到全国,待各根据地的模型推广到全国,那时全国就成了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这种在局部地区建立政权,逐渐在区域和规模上向外扩展,直至取得中央政权,在全国范围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模式,是中国共产党的建国治国理论及其实践的一大特色。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为争取和平民主建国尽了最大的努力,却遭到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的极力阻挠和破坏,国共两党以“建什么国”为焦点进行了两个中国之命运的决战。通过政治、军事、经济、外交等一系列复杂的斗争,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迅速走上直接夺取全国政权的道路。至此,制定建立新中国的各项大政方针的任务,已迫在眉睫。经过1948年9月政治局会议、1949年1月政治局会议的充分酝酿和准备,中国共产党召开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制定了促进革命迅速取得全国胜利和组织这个胜利的各项方针,并规定了党在全国胜利以后,在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应当采取的基本政策。这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建立和建设新中国规划了清晰的蓝图。
国体和政体的确定
国体,即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是建立新国家必须首先回答的基本问题。关于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体,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曾初步提出,“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后在《论联合政府》报告中,又进一步提出“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任务虽然没有改变,但国民党再度破裂统一战线,国内阶级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将要建立的新国家的国体,必然与原先设想的国共合作的联合政府有着重要区别。但是,如果重新采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工农民主专政”的提法,又存在明显的缺陷,不能反映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基本政策。随着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力量在解放战争中迅速壮大,无产阶级由政治上、军事上不占优势到占有极大的优势,一向在“民主共和国”口号下进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根据形势的根本性变化,中共中央、毛泽东对国体问题作了新的思考。
确定国体问题的关键,在于提纲挈领地概括各阶级在未来新国家中的地位。自194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口号》中明确提出“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的行动纲领之后,毛泽东多次强调在新中国政权中应有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参加。1948年1月18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的指示中,专门论述了政权问题,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权。所谓人民大众,是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而以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为主体。这个人民大众组成自己的国家并建立代表国家的政府,工人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于人民大众的国家及其政府的领导。这个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所要反对的敌人,是外国帝国主义、本国国民党反动派及其所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①这段论述,比较清楚地阐明了新中国国家政权的性质及各阶级在未来新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
同年4月1日,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论述革命统一战线十分广大的时候,进一步说明了人民大众的范围“包括了工人、农民、独立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以及从地主阶级分裂出来的一部分开明绅士,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民大众”②。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明确将国民党反动派排除在民主联合政府之外。6月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关于重印《左派幼稚病》第二章前言的通知,其中有这样一句话,“列宁在这本书中所说的,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今天在我们中国,则不是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并说明二者在内容上的历史区别:“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的、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这种革命的社会性质,不是推翻一般资本主义,乃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建立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而无产阶级专政则是推翻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这是中共中央在党内文件中最早使用“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概念。
1948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的报告中解释说:“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这里在确定的意义上采用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他进一步分析说:“这个问题的提法,在我们党内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大革命时期我们提的是‘联合战线’,当时右的理论是政权归国民党,我们以后再来革命。后来我们搞土地革命了,六大规定的是工农民主专政,没有估计到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在帝国主义压迫下还可以跟无产阶级合作。合作是后来发生的,因为有了日本的侵略,现在又有美国的侵略,我们又回到在革命中的正确时期。现在不是国共合作,但原则上还是‘国共合作’。现在不是同蒋介石合作,是同冯玉祥、李济深合作,同民主同盟、平津学生合作,同蒋介石那里分裂出来的资产阶级分子合作。……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以示和蒋介石政权不同。我们有广大的统一战线,我们政权的任务是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要打倒它们,就要打倒它们的国家,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及民主与专政的关系,毛泽东在1949年1月政治局会议上作了深入浅出的解释。他说:“人民民主专政也是独裁,人民民主独裁,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人民内部是民主,对敌人是独裁。”“对这个问题宣传得不够,甚至党内也有人弄不清,一听独裁就脸红,其实独裁是对敌人,对一切反革命分子阶层、集团、党派。这是基本问题,必须讲清。讲清就有主动权,否则就没有主动权,没有道理好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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