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全面考察当时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的变化并不是亦步亦趋地随着基础的变化。胡绳依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依据毛泽东有关中国近代史的说明,提出了“基本上用阶级斗争的表现来做划分时期的标准”的重要意见,并且把中国近代史划分为七个时期。①范文澜根据近代中国只有一种主要的矛盾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以及两个主要矛盾相互转换的矛盾论原理,把中国近代史划分为四个大的阶段,他同时认为,“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在中国近代史上当然有头等重要的进步意义,必须予以详尽的叙述,不过,中国资本主义到底是弱小的,中国资产阶级对历史上的贡献到底是有限的,它和中国封建主义作斗争,始终没有力量从矛盾的次要方面转化到主要的一面,更不用说对帝国主义有什么大的斗争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曾因为有了中国资本主义而变成为资本主义社会,所以,中国近代史只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决不能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样把近代史等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仅仅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来划分中国近代史的阶段是不全面的,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②当然,其他学者还提出了其他的分期法。
经过20世纪50年代关于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的讨论,近代史学界关于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科学性和革命性问题、关于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指导思想问题、关于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线索问题,大体取得了共识。从60年代到80年代出版的几种中国近代史读本,体现了这次讨论的结果。其中两本是1962年出版的:一本是郭沫若主编、刘大年组织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研究人员编写的《中国史稿》第四册,一本是翦伯赞主编、邵循正和陈庆华编写的《中国史纲要》第四册。以后陆续有李侃等编著的《中国近代史》、刘大年主编的《中国近代史稿》、胡绳编著的《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以及苑书义等编著的《中国近代史新编》。这几本书虽然出版较晚,反映的仍是那次讨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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