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德国作曲家勃拉姆斯在60年代以前的早期作品中,已具有乐观、倔强、勇猛、有力等特点。七十至八十年代,是他创作成熟和繁盛时期。俾斯麦统一德国后,他投身到最能密切接触听众的交响乐创作中去。在这个时期,他写了4部交响曲、《小提琴协奏曲》、《第二钢琴协奏曲》、《海顿主题变责曲》和2首序曲等。他晚年(1889-1897)创作又显著衰退,只限于一些经文歌和室内乐作品,反映出一种孤独和失望的哀诉情调。
勃拉姆斯的音乐既反映出他德国北部故乡的朴实无华,又反映出维也纳的妩媚动人。在他的最大型作品《德意志安魂曲》中表现出了这两个方面。他出自对人类善良的信念和对德国人民的爱,紧紧依靠德国古典音乐大师——自巴赫、莫扎特、贝多芬到舒伯特和舒曼的传统,创作出足以同十九世纪末德国音乐中开始出现的一些颓废现象相对抗的包罗万象的作品来。
这正是他创作的主要历史功绩所在。在德国音乐中,人们常把勃拉姆斯同巴赫(Bach)、贝多芬(Beethoven)姓名的第一个字母总称为“三B’,原因概在于此。
勃拉姆斯继承贝多芬交响乐的传统,以深刻的人道主义和热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出发,着力表现时代精神风貌和斗争生活,作品成为贝多芬之后西欧交响音乐的杰出典范。难怪人们把他的第一交响曲称为“贝多芬第十交响曲”。勃拉姆斯自己也曾记叙说:“在我背后不断地听到巨人(指贝多芬)的脚步声。”勃拉姆斯写作交响曲并不追求色彩和光辉的表现,但他的乐队表现却格外精致而富有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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