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的弦乐四重奏》弦乐四重奏这一艺术形式,是由作为贝多芬老师的海顿以及在创作上曾给于贝多芬很大影响的莫扎特开创并形成的。贝多芬一生共写下了十六部弦乐四重奏,这个数字与海顿的八十四部或者莫扎特的近三十部相比虽然不算多,但这十六部中几乎每一部都有鲜明的特点,成为弦乐四重奏宝库中最耀眼的明珠,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弦乐四重奏的发展史中成为前继海顿,莫扎特,又对后世作曲家有极大影响的里程碑。今天只要翻开任何一张弦乐四重奏音乐会节目单,几乎很少有不包括贝多芬的作品的。世界各种国际弦乐四重奏比赛,如英国伦敦比赛,意大利波契亚尼大赛,加拿大的“班夫”比赛,澳大利亚墨尔本比赛都是将贝多芬的中后期作品列为决赛曲目,而日本大阪和德国慕尼黑的室内乐比赛更是规定,三轮比赛每轮必须演奏一首不同时期的贝多芬作品。显然,贝多芬四重奏已经成为演奏家的试金石,专业四重奏组要在舞台上站住脚就看演奏贝多芬的水平了。弦乐四重奏的组合看来简单,就两把小提琴,中提琴加大提琴,但历来为作曲家们视为作曲技法的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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