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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应对——灾后重建中的司法对策和实践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0901348
  • 作      者:
    牛敏主编
  • 出 版 社 :
    人同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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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应对:灾后重建中的司法对策和实践》是2008年“5·12”大地震以来成都法院在灾后重建过程中所奉献出来的司法技术和司法智慧的结晶,它集中反映了专家学者们的真知灼见,充分体现了成都法院和法官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清晰映衬出法官们的博思睿智与呕心沥血,全面展示了特大地震背景下司法品格与人文情怀的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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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3.僵化性与灵活性
    法律是一个文本的世界,稳定的规则体系是由形式结构的完善和精致支撑的,然而用这种完善的封闭形式结构来约束具有无限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社会生活,法律的呆板和僵化就凸显了出来,难以照顾到具体人和事的特殊性。同时,规则的僵化性还表现在过分注重程序问题,导致一些案件因程序的某一环节出现问题而难以继续进行。相对于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
    国家的发展需要秩序,秩序的维护则需要稳定刚性的法律,这样才能使社会活动的参与者能够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有所预期,但讨论这一切有一个基本的语境,即处于常态之下。当出现地震这一特殊情况时,刚性法律规则的有限性和僵化性就暴露无遗。一方面,针对常态所形成的法律规则,在制定时往往并未将非常态的情况纳入考量范围,因为紧急情况及其会引发何种新型纠纷实际上是无法预见的;另一方面,任何法律规范都是有其滞后性的,这就需要我们从立法目的、法律原则以及法律价值出发,对法律规则进行补充和修正。对于无法运用法律规则解决或者适用法律规则可能导致个案结果显失公平的涉灾房屋纠纷,我们也是可以选择适用法律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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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编 决策建议
关于灾后重建中相关法律问题的分析(一)
关于灾后重建中相关法律问题的分析(二)
灾后重建相关行政法律问题专家咨询意见综述
震前未过户的房屋在地震中毁损后相关收益归属问题的法律探析
出租房因地震损毁后预付租金应如何处理

第二编 专题研究
涉地震灾害案件审理情况综合分析报告
灾后重建中统规自建农房质量问题纠纷分析与对策
涉灾盗窃案件审理情况调查分析
涉灾租赁合同纠纷解析
涉灾房屋纠纷解决路径的思考——以个案正义原则为视角
也谈出租房因震毁损后预付租金问题的处理思路

第三编 示范性案例
地震后因援救家人而妨害公务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认定犯罪情节轻微——杨尚付被控妨害公务案
地震发生后,在灾区实施暴力犯罪的,应从重处罚——万站山被控强奸、抢劫案
被害人与被告人发生性关系的,应当充分考虑特大自然灾害背景因素,不轻易认定为“半推半就”——牟登猛被控强奸案
志愿者在参与灾后应急救援中交通肇事致人伤亡的,可以从轻处罚——蒲雷儿被控交通肇事案
借抗震救灾名义占用专用救灾运输通道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刘值每被控非法经营案
行为人在地震期间趁无人之机盗窃财物,应酌情从重处罚——周永松、尹超被控盗窃案
买受人对未过户的灾毁房屋只能主张“房屋灭失后的相关权益”,不能要求“过户”或者“确权”——刘某某诉杨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租赁房屋在地震中毁损的,对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已预付而合同未履行部分的租金,应以全额返还为基本原则——叶某某诉张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第四编 调解、和解案例
张某某诉钟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广元市某货运公司诉徐州某机械公司、四川某工程矿山机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四川某健康保健有限公司诉都江堰市某镇人民政府财产损害纠纷案
河南某建材有限公司诉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等保管合同案
罗某某诉牟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案
代某等10人诉代某某人格权侵权纠纷案
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都江堰某机械加工厂租赁合同纠纷案
马某某诉某市公安局行政违法和行政赔偿案

第五编 其他典型案例
对家中受灾需要重建的被告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罗伟被控盗窃案
地震期间盗窃的一般不适用缓刑——游禹、李正飞、张伟被控盗窃案
抗震救灾期间,向过往车辆兜售印有“抗震救灾”等字样的条幅,以帮助其逃避缴纳过路费为名强行索取财物的,应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蒲小军、赵水太被控寻衅滋事案
对地震中下落不明人员宣告死亡的,可以不受四年或两年的时间限制——黄某某被宣告死亡案
社会救助金属于遇难学生父母共同所有——羊某某诉师某某财产所有权纠纷案
离婚时未作分割之夫妻共有房产灾毁后双方均享有置换权利——胡某某诉潘某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原始票据在地震中灭失,法院可通过问接证据予以综合认定——刘某某诉刘某、饶某某、第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受灾人员企图通过恶意诉讼达到享受安置政策目的,法院不予支持——王甲、王乙、王丙诉杨某某、杨某一般买卖合同纠纷案
涉灾建筑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法院可以酌情适当减少——李某诉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地震引发道路毁损致使投保人无法抢救保险标的物的,应属于不可抗力,保险公司可免责——曾某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在涉地震灾害案件中,对受灾严重的败诉方应做好案外协调工作——四川省成都某汽车运输(集团)公司诉何某、曾某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
劳动者在上班期间遭遇地震,跳楼逃生而受伤的,应认定为工伤——成都某鞋业有限公司不服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纠纷案
职工在工作场所上班时因遭遇地震逃生遇难的,应认定为工伤——都江堰市某药店诉简某某、吴某某、任某某劳动争议案
职工上下班途中由于地震原因造成伤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陈某不服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四川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

第六编 经验体会
“法律”与“人情”——王某、曾某某诉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案
办案就像架桥——成功调处一件政府被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启示
调解“心”法——一起“挖祖坟”案的调处
在个案正义与法律规则之间——办理涉灾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体会
地震随想——震后龙门山法庭的那些事儿
柔性执行处理涉灾执行案件的体会
人民法官生命的支点——从办理一起涉灾案件谈起
细微之处显真情——一起涉灾赡养执行案件的体会
用心倾听秉公调处联动协作力促调和——崇州市人民法院怀远法庭诉前调解心得
前延司法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处理一涉及200余户涉灾房屋质量纠纷案件的几点体会
灾后重建献真爱用心沟通续深情——记成都市城市管理局被诉支付运渣车辆补贴案
用特别的智慧去平息特别的风波——李某诉成都某生物医学材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调解之心得
大爱无疆雪中送炭——高新法院执行局两赴北川为地震受灾群众送案款
真诚爱心释疑虑千里执行为灾区——四川某生物医学公司申请执行重庆某生物制药公司一案的执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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