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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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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重庆打黑”后时代的法学思考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15187
  • 作      者: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重庆打黑”课题组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会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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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重庆打黑”后时代的法学思考》分为三个专辑,一是本院年轻的检察官关于“重庆打黑”方面的专论,二是收录了有关“重庆打黑”焦点事件的报道与评述,三是附录了陈忠林教授的一篇专访和本人写于2008年8月的《中国近年来主流刑事司法研究倾向应当反思》及近期写作的《方舟子被袭案轻判之问》两文,这样的编排,自有逻辑上的挂联,当不至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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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果各方都能摒弃各自利益集团的考虑,从尊重法律、信仰法律的角度出发,完全有可能建立起互通有无、相辅相成的发展渠道,共同推进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同时,我们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也有意向司法人员与法学学者甚至律师角色互换靠拢,而实践中其实早已存在这一现象,这是客观需要也是自然所趋,通过改革消除对立、加强沟通与协作,相信这才是整个法律领域都希望看到的。
    因此,从笔者的角度来看,重构司法界与律师界、理论界的关系,至少需要注意三点:首先是消除职业隔阂,加强职业认同。司法人员与律师、学者本应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都有着实现现代法治的共同目标,但在实践中各方却缺乏基本的心理认同感,也没有相互之间应有的尊重和理解,常见的反而是相互指责、敌视甚至故意刁难,这加剧了法律职业内部的分歧,不利于发挥各自在社会法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因此,重构关系首先要在心理上消除职业隔阂,加强对彼此在法治建设中职业作用的心理认同。其次是倡导职业转换,强化沟通融合。法律职业的转换制度在西方国家已经比较成熟和科学,很多国家都把律师经历作为担任司法职业的前置条件,但在中国目前职业转换还在探索和初步实践阶段,并没有系统的制度设计,这在一定程度上隔断了相互问的沟通融合。“律师出身的大法官丹宁勋爵在解释这一制度时说:英国律师一般都乐于被选任为法官,并将之视为一种荣誉。为使自己将来有可能被选为法官,律师在平时的诉讼中都十分注意自己的言行和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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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庆打黑”后时代的法学思考
马江领  “重庆打黑”后时代的法学思考——以“重庆打黑”为背景考量中国法治的发展进程
刘新锋  浅议威权主义与中国的法治化进程
东海霞  浅论民众朴素法感情与法治理性之形成与消长
纪素华  从重庆打黑看社会正义的实现——兼议法治发展的阶段性决定了社会正义实现方式应当具有适应性
江海昌  从重庆打黑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以黎强案为视角的分析
宗  华  有组织犯罪特别诉讼程序研究
张坤远  论律师执业道德行为的畸化与重塑——从重庆打黑反思我国律师制度与行为
戴素君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界定及其例外——以查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为背景考察
有关“重庆打黑”焦点事件的报道与评述——
“红顶商人”的黑色人生黎强涉黑团伙坐大轨迹
坊间称龚刚模涉黑团伙为“杀人生产队”
重庆“打黑第一案”两名涉黑人员被执行死刑
文强  黑恶体系:“黑伞”保护黄赌毒滋生
陈忠林:我所看到的李庄案
附  录
吴武忠  中国近年来主流刑事司法研究倾向应当反思
吴武忠  方舟子被袭案轻判之问
陈忠林:“恶法亦法”误尽法治(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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