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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立行为的帮助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13060
  • 作      者:
    陈洪兵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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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洪兵(1970-),男,湖北荆门人,法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主要从事刑法学研究。主要经历:1990年9月-1994年6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本科;1994年7月一2000年8月,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0#:9月一2003年7月,上海社会科学院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师从肖中华先生);2003年9月-2005年4月,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教师;2005年5月一2006年7月,宁波大学法学院教师;2006年9月-2009年7月,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研究生(师从张明楷先生);2009年8月至今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
    自2002年以来,已在《中外法学》、《政治与法律》、《法学论坛》、《刑事法评论》、《中国刑事法杂志》、《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法律适用》、《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社会科学》、《刑法论丛》、《内蒙古社会科学》、《河南社会科学》、《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天府新论》、《东北大学学报社科版》、《同济大学学报社科版》、《安徽大学学报社科版》、《安徽大学法律评论》、《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国外社会科学前沿》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其中,核心及CSSCI刊物上近四十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四篇);独著《共犯论思考》2009年于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在《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上发表文章十余篇;主持江苏省法学会课题一项。
    获奖情况:2007年11月获清华之友——光华奖学金一等奖;2008年4月获中伦金通优秀论文一等奖;2008年125获清华大学综合优秀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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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外观上无害、本身不具有犯罪性质的行为,客观上对他人犯罪的实施起到了促进作用时,若行为人主观上至少存在间接故意,按照传统帮助犯的构成要件,作为帮助犯处罚似乎无可厚非。这里问题的核心在于:对于中立行为的帮助,如何划分不可罚的中立行为与可罚的帮助的界限。《中立行为的帮助》认为中立行为的特殊性不在于行为的主观要素,而在于行为本身,行为的中立性决定了行为的危险性在规范性评价上通常没有制造不被法所允许的危险,没有达到值得作为帮助犯处罚的程度,故通常应否定帮助行为的存在,否定满足了帮助犯的客观不法构成要件,否定帮助犯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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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关于中立行为帮助的学说大体上可以分为全面处罚说和限制处罚说两部分。全面处罚说认为,只要符合传统帮助犯的成立条件,即客观上与犯罪结果具有因果性或者促进关系并且主观上具有故意,就应肯定帮助犯的成立。①全面可罚说完全不顾及中立行为的特殊性,将其作为一般的帮助行为来对待处理。虽然从自然意义上讲,知道他人的杀人意图而交给他人一把菜刀,与知道他人的杀人意图还卖给他人一把菜刀,以及与知道刀的主人要求还刀的目的是用于杀人还应要求归还菜刀,没有什么不同,或者说与在交付刀的行为与杀人行为和结果之间的物理因果性上没有什么两样,或者说对法益的侵害或威胁的影响上没有差异。但是,前者既不是履行民事义务的行为,也不是通常的业务交易行为,行为的全部意义就是促进他人的杀人行为和结果的发生,作为杀人罪的帮助犯处罚可谓实至名归、理所当然。而后两者是正常的业务交易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行为,行为除具有助长他人犯罪的客观意义外,还具有从事正常的业务交易或履行民事义务的意义,而后一点恰恰是中立行为的特殊性之所在。在现代交往社会里,任何日常、业务行为客观上都可能对他人犯罪起到促进作用,都可能侵害或威胁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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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1章 引论
1.1 问题的提出
1.2 选题背景及意义
1.3 理论述评
1.3.1 德国学说评析
1.3.2 日本学说评析
1.3.3 英美理论评析

第2章 共犯处罚根据论
2.1 问题意识
2.2 国外共犯处罚根据论评说
2.2.1 责任共犯论
2.2.2 违法共犯论
2.2.3 因果共犯论
2.3 国内共犯处罚根据论评析
2.4 帮助犯的因果关系
2.4.1 条件因果关系不应适用于帮助犯
2.4.2 物理的因果性
2.4.3 心理的因果性
2.5 归纳总结

第3章 理论评析
3.1 德国理论评析
3.1.1 主观说
3.1.2 客观说
3.1.3 折衷说
3.2 日本学说评析
3.2.1 客观说·客观归责论
3.2.2 折衷说
3.3 英美学说及判例评析
3.3.1 Andrew Ashworth的论述
3.3.2 Smith & Hogan的阐述
3.3.3 A.P.Simesterand G.R.Sullivan的观点
3.3.4 Richard G.Singer和John Q.LaFond的见解
3.3.5 George P.Fletcher的阐述
3.4 国内学说评析
3.4.1 客观说
3.4.2 折衷说

第4章 中立行为的类裂化研究
4.1 商品销售中立行为
4.1.1 违禁品销售型
4.1.2 日常使用危险物销售型
4.1.3 日常使用物销售型
4.1.4 结语
4.2 服务中立行为
4.2.1 问题的提出
4.2.2 服务中立行为帮助的类型化探讨
4.2.3 归纳总结
4.3 履行民事义务的中立行为
4.3.1 问题意识
4.3.2 具有业务中立性的民事义务的履行
4.3.3 具有日常生活性的民事义务的履行
4.3.4 结语
4.4 企业中立行为
4.4.1 问题意识
4.4.2 限定单位犯罪中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范围的根据
4.4.3 企业外部的业务中立行为的可罚性
4.4.4 结语
4.5 网络中立行为
4.5.1 问题意识
4.5.2 网络连接服务商不应承担责任
4.5.3 网络平台提供服务商一般不应承担责任
4.5.4 P2P服务提供行为原则上不应受罚
4.5.5 结语
4.6 日常中立行为
4.6.1 问题意识
4.6.2 非契约型的日常中立行为
4.6.3 契约型的日常中立行为
4.6.4 结语

第5章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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