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问题和原因的分析,调研组认为,至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合同管理领导
要加强对广大干部,特别是涉农经济管理部门和农村“两委”干部的民主与法制教育。通过教育,进一步提高相关部门及各级干部贯彻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方针的自觉性,使他们能够立足本部门、本岗位的实际,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好村集体和农民的利益。村“两委”要把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贯彻到村级事务管理各个方面,尤其是对村集体经济活动的管理的全过程,把搞好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作为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维护农民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把合同管理作为各级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
(二)健全体系,形成合同管理合力
围绕建立、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体系,在纵向上,要健全区、市,镇(街)、村分级管理的机制,理顺管理层次,根据合同性质、标的额的不同,划分不同的管理权限,做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在横向上,要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农村经管部门要发挥主管、牵头作用。民政部门负责落实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工作。财政部门要把好财经纪律关,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有关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配合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工作。档案部门重点指导和协助镇(街)、村完善相关材料的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纪检监察部门重点负责监督检查,做好保驾护航工作。以此建立起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纵横分明,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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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成付
王永奎同志有幸置身于时代改革的大潮中,他在青岛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岗位上多年,勤于实践、善于归纳、长于思考、笔耕不断,既能够从繁琐芜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跳出来,从理论的高度总结归纳实务工作;又能从抽象思辨的理论性研究走出来,在实务的层面上丰富完善理论。这种精神我非常敬佩,并值得我学习。
——李勇
芝兰生于林,虽远而芬芳,一本好书总是使人开卷有益。相信王永奎的《社会工作心路》带给读者的不仅仅是工作方面的启示,更重要的是心灵上的启迪。
——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