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争论有两种回答——一种比较肤浅;另一种则刨根究底。肤浅的回答是:教会的正义概念并不是可能得出的最好概念;根本性的回答是:用我们现在的心理学知识和我们现在的工业技术,就能把憎恨和恐惧从人类生活中彻底铲除。
先看第一点。教会的正义概念从各方面来看都是对社会有害的——首先在于它贬低理智和科学。这个缺点是从福音书那里继承来的。基督要我们变得像小孩一样,但是小孩不能理解微分、货币原理或与疾病作斗争的现代方法。按照教会的说法,获得这种知识根本不是我们的本分。教会已不再坚持认为知识本身是有罪的,尽管它在兴盛时期就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即使获得知识不是有罪的,那也是危险的,因为它会导致理智的傲慢,从而怀疑基督教的教义。例如,拿两个人来说,其中一个扑灭了曾席卷广大热带地区的黄热病,但在其工作期间曾偶尔与一个不是其配偶的女子发生关系;而另一个却懒惰成性,庸碌无能,每年生一个孩子,直至他的妻子衰竭而死,他对于孩子几乎不尽照料之责,致使他们中的一半死于各种可预防的原因,但他从来不喜欢搞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每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必定会坚称,后者的品德比前者更加高尚。当然,这种态度是迷信的,是完全违背理性的。但是.只要防止罪恶被认为比实际的功绩更重要,只要知识作为对于值得称赞的生活的一种有助益的东西的重要性没有得到承认,这种多少有点荒唐的现象仍然是不可避免的。
更加根本性地反对教会利用恐惧和憎恨的第二种观点是:现在通过教育、经济和政治的改革,就能把这些感情从人性中消除殆尽。教育改革应当是基础,因为具有恐惧和憎恨的人也会赞美这些感情,并且希望永远保持这些感情,尽管这种赞美和希望可能是无意识的,普通基督教徒的情况就是如此。创造以消除恐惧为目的的教育并不困难。这种教育只需对孩子和蔼可亲,使他们生活在首创精神不可能招致灾难性结果的环境里,不让他们与具有不合理的恐惧(不管是对黑暗、对老鼠,还是对社会革命的恐惧)的成人接触。孩子也不应当受到严厉的惩罚、恐吓,或过严的责备。使孩子没有憎恨是一项比较细致一点的工作。应当通过对不同的孩子审慎而严格的一视同仁,非常小心地避免出现各种引起妒忌的情况。孩子必须亲身感受到至少是和他有关的某些成人的钟爱,他的合乎天性的活动和好奇心不应当受到压制,只要它们不危害生命或健康。尤其是不必忌讳性知识,也不必忌讳谈论思想守旧的人认为不成体统的事情。如果一开始就遵守这些简单的准则,那么,孩子就会变得无畏和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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