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园中的伊壁鸠鲁<br> 快乐、感觉和欲望的满足<br> 在这点上,大概较有益处的是,对两种差异悬殊、针对快乐和快乐主义者的解释问题的理论方法进行区分。既然讨论伊壁鸠鲁主义时,在混合到一起的两种学说中找到一些基本要素并非难事,简单地概观——尽管难免有些概略——这两种研究不同的约定可能证明是有用的。<br> 作为一个粗疏的预备,我们大概要从那些把快乐视为一类特殊的个人事件或感情的学说中,把对快乐的意向性解释(dispositional accounts of pleasure)大致区分出来。英国快乐论者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持有后一种看法,它基于有关快乐的两个基本假定。首先,它认为快乐是一种特殊的感觉,其存在可以通过内省得到证实;其次,快乐的感觉或多或少是相类似的,虽然它们在强度和持久性上可能有差异。因而,快乐可以按照统一的标准来归类,而我们对快乐的追求也包含并不复杂的相关步骤,用以检验各种追求和行动,何者能够一般地使这种感觉达到最高的强度和持久性。<br> 既然快乐与产生它的行动可以分离,一种感觉的快乐程度就可以完全由那些仅仅经历过这种感觉的个人所评估。关于目前的、也即当下感觉的全部享乐的意义,行动者难免出错,因为在估价感觉的力量时必须将之与他们不再经历的感觉相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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