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生态演变与人类文明
人类是生态环境的产物,要依赖自然环境才能生存和发展;人类又是自然生态的改造者,通过社会性生产活动来利用和改造自然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类改变自然环境的能力,是由人们的生存方式以及生存方式所创造的文明决定的。不同的生存方式决定了人类社会的文明类型。生态演变是自然与人为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历史的主轴越靠近当代,导致生态恶化的人为破坏就越明显。
第一节环境和环境问题
一、环境
人类环境是庞大而复杂的多级大系统,它既包括未经人类改造过的自然界,如高山、大海、江河、湖泊、天然森林以及野生动植物等,又包括经过人类社会加工改造过的自然界,如街道、房屋、水库、园林等。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中明确指出:“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水生植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活居住区等。”
随着人类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能力逐步提高,人类环境的范畴随人类社会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其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早期人类的生产力和认识自然的能力十分有限,因此,所能影响到的环境的范围也有限;今天,人类活动的范围不断扩大,甚至进入宇宙环境,对环境的影响也日益扩大,因此,对于环境和环境问题的研究也需要不断的发展。
环境的特性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认识和表述。如果从对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利弊角度来考察和研究环境,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
1.整体性与区域性
环境的整体性指的是环境的各个组成部分和要素之间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故又称系统性。这就是说,在不同的空间中,大气、水体、土壤、植被乃至人工生态系统等环境的组成部分之间,有着相互确定的数量与空间位置的排布及其相互作用关系。也就是说,环境的各组成部分之间以特定的方式联系在一起,形成了特定的结构。通过稳定的物质、能量流动网络形成彼此关联的变化规律,该结构在不同的时刻将呈现出不同的状态。
整体性是环境的最基本特性。整体虽是由部分组成的,但整体的功能却不是各组成部分的功能之和,而是由组成整体的各部分之间通过一定的联系方式所形成的结构以及所呈现出的状态决定的。一般来说,气、水、土、生物和阳光是构成环境的五个主要部分,作为独立的环境要素,它们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各有自己独特的作用。这些作用(功能)不会因时空的不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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