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纲纪,1933年生于贵州省普定县。195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后到武汉大学工作至今。历任哲学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美学研究所所长。1988年被授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曾长期担任中华美学学会副会长和湖北省美学学会会长,先后被吸收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作家协会会员。现任中华美学学会顾问、湖北省美学学会名誉会长、国际易学研究会顾问。2006年当选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美学、中国美学史、中国书画史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研究。主要著作有:《“六法”初步研究》(1960)、《龚贤》(1962)、《书法美学简论》(1979)、《中国美学史》第一卷(1984)和第二卷(1987)、《美学与哲学》(1986)、《艺术哲学》(1986)、《刘勰》(1989)、《(周易)美学》(1992)、《德国美学在中国的传播与影响》(1996)、《文征明》(1996)、《传统文化、哲学与美学》(199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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