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货币系统的经济与没有货币系统的经济的本质不同在于前者由一套不同的商贸原则体系所管理。<br> 因为货币、信贷和金融体系方面存在许多差异,所以有许多不同的但是紧密联系的经济体可以考虑。对此存在基本的元理论问题。是否存在最优破产法?是否存在银行业、金库和保险机构的自然或基本形式?数理制度经济学方法是否在给旧的制度提供解释的同时也对新制度的设计提供了建议?每当我们考虑这样的问题,有一点是清晰的,那就是为了描述或定义货币,最好通过分离货币的不同性质来逐个解决我们面临的困难。例如,Einzig(1984)对原始的和非原始的货币作了区分。对货币供给定义的争论成了几代货币理论家喜好的消遣方式。这里采取的定义货币的方法是按照货币在特定系统中的作用。这要求我们指明关于金融操作的博弈规则并说明关于使用货币和其他金融工具的规则如何影响经济参与各方的可行的策略集。<br> 货币和金融机构理论应当区分法币、支票、金券、仓库收据、欠条和其他工具,如信用卡或信贷配额,指出它们的共同功能和不同功能。这种区分的目的不是对现有微观经济理论的简单修正,或是用制度细节对抽象理论加以点缀。它是过程研究的逻辑必要条件。<br> 货币是制度化的信用象征。当进一步从策略观点考虑时,其他的性质也显现了。在经济的博弈论模型中,货币的主要性质中有三个特别重要:(1)货币作为策略去耦工具(de-coupling device);(2)货币作为区分博弈参与者的标准④;(3)货币作为一种普遍的单边支付(side payment)手段。<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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