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第一章 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二章 统筹兼顾,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
第三章 推行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构建新的财产制度
第四章 放宽市场准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第五章 建立健全产权制度,消除深层次体制性障碍
第六章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第七章 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
第八章 完善有序运行的现代市场体系
第九章 转变政府职能:宏观调控、市场服务与政资分开
第十章 用科学的发展观改革观理财观统筹指导财税改革
第十一章 按照《决定》的总体设计,推进金融事业大发展
第十二章 以改革促开放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第十三章 深化改革,扩大就业
第十四章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十五章 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第十六章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保障
第十七章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十八章 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
第十九章 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
第二十章 为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政治保证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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