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的调控》认为,城市规划引导与调控职能的实现需要多种机构与部门之间的协调,必须综合运用技术、行政、法律、经济、社会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因此,《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的调控》提出以城市规划为核心的房地产综合规划管理模式的特征是:强调各部门协调,以法规体系为基础,以城市规划为主要控制技术,通过公共政策、规划法规、规划监督等多种手段对房地产开发进行系统的、综合的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城市规划控制体系、城市规划的政策引导体系、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以及城市规划监督体系。此外,《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的调控》建议加强城市规划调控房地产开发的综合配套手段,它们包括:土地利用管制措施、房地产增长管理规划、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和成立城市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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