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倘在成文法之外确有普遍规律在发生作用,而成文法的使命仅在于规范这些普遍规律,那就必须研究这些普遍规律,使之成为科学的对象,而政治经济学正是这样一门科学。反之,倘若社会只是人的一种发明,而人只是一种没有生命的物质,卢梭曾说,它的感情和意志、活动和生命应该由天才的人物赋予,那就不会有政治经济学,而只能有一些数量不确定的可能的和随意的安排,各国的命运就将取决于某个偶然受命处理这些国家的命运的奠基人了。
我:不想长篇大论地论证社会确实受到普遍规律的支配,只想举几个虽然司空见惯,却并非不重要的事实。
卢梭曾说:“必须具备足够的智慧,才能观察每日所见到的事物”。
我们生活和活动于其中的社会现象便是如此。我们对这些现象早已习以为常,除非突然发生异乎寻常的事,否则是不会留意的。
试以细木工匠这样一个属于社会下层阶级的人为例。如果仔细考察一下他向社会提供的全部劳务和他从社会得到的全部劳务,我们立即就会因这两者极不相称而大感惊奇。
他每天从早到晚又锯又刨,制作桌椅板凳,他抱怨自己的生活条件不好。那么,作为对他的劳动的回报,他从社会实际上得到了什么呢?
首先.他起床后就得穿衣,可是,他的一件又一件衣服,竟没有一件是他自己制作的。这些衣服尽管都很简单,却需要动手、动脑、制作、运输、种种巧妙的发明,总之耗费大量劳动之后,才能穿到他的身上。不但如此,还需要美洲人生产棉花,印度人生产染料,法国人生产
羊毛和麻,巴西人生产皮革,此外,还需要把这些材料运送到城里去加工:纺、织、染等等。
接着,他吃早饭。为了他每天早晨有面包吃,别人要为他做一系列的事:耕地要开垦、打围、翻耕、烧荒、播种;收获之后要防盗,大量的人群中需要一定的安全措施;小麦收割之后要脱粒、磨粉、揉面、烤制;要将木材、石块和钢铁制成工具,要使用畜力和水力等等。所有这些环节无一不需要大量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中付出的劳动。
他在一天中还要消费一些糖和油,还要使用器皿。
他要送儿子去上学。接受的教育虽粗浅,却是前辈人研究的成果,这些知识单凭想象是无法得到的。
他出门了,走在铺着石块并有路灯照明的街上。
如果有人对他的某项产权提出争议,就得有律师为他辩护,法官为他断案,司法官员监督执行判决。这些人只有在不愁温饱并且拥有知识和学问的前提下才能保护他的利益。
他还要到教堂去。教堂宏伟庄严,是不朽的杰作。他要带着圣经到教堂去,这本书大概更是人类智慧的不朽杰作。教堂里有人教他如何做好人,启发他的智慧,升华他的灵魂。为此必得有一个人能从容地生活,不为柴米油盐费心,而且能常到图书馆和修道院去,以便从人类的传统中汲取知识。
他若出远门,必得有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平整路面,驯养役畜或降伏蒸汽;为了减轻摩擦,还得琢平铺路石或者铺设铁轨,等等,等等,以便减轻旅行者的艰辛,节省时间。
社会为他提供的满足和单凭他自己所能得到的满足,两者之间的差距大得惊人。我敢说,他一天的消费量如单靠自己,1000年才能生产出来。
更令人吃惊的事实是,所有的人在这一点上与他一模一样。社会每个成员的消费量超过他们自己所能生产的成千上万倍,可是,谁也不曾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仔细观察一下便可发现,这位木匠用自己的劳务支付了他所享用的所有劳务。如果细细一算,我们就会相信,他所获得的一切,没有一样不是用他的劳动换来的;无沦何时何地向他提供劳务的人,都已获得或将会获得相应的报酬。
包括最卑微者在内的每一个人,都能在一天之内获得他们本人在数百年中无法创造的享受,这就说明,社会机制必然巧妙而强大,否则就不可能产生如此奇特的结果。
读者如能回头看看自己就不难发现,社会机制的巧妙之处远远 不止这些。
假定读者是位学生。他在巴黎做什么?靠什么生活?社会肯定 要为他提供一大堆东西:食品、衣着、住所、娱乐、书籍以及学习用品 等等。单是说清楚这些东西是如何生产出来的要花费大量时间,生 产这些东西当然更费时间。这位学生回过头来提供什么劳务来偿付
他所获得的这一切呢?要知道,别人为此付出了大量的劳动、汗水、劳 累、体力和脑力,进行了运输、发明和交易等等。什么也没有,他目前 只能创造条件准备以后偿付。那么,这许多付出了积极有效的生产性 劳动的人,怎么会将自己的劳动成果让他享用呢?原因在于这位学生 的父亲 姑且假定他是律师、医生或商人——也许过去曾向法国 社会提供了劳务,他当时没有立即得到报酬,但是,他却因此而得到 了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以合适的方式索取报酬的权利。社会如今应 该偿还的就是这笔陈年老账。令人惊奇的是,如果顺序考察一下最终结果一步步地达到的过程,我们就会发现,人人付出的辛劳都已得到报酬;这种权利代代相传,时而分散,时而集中,待到这位学生进行消费时,一切都已处于平衡状态。这难道不是令人惊奇的现象吗?
社会有一种巧妙的机制在起着作用,使社会呈现出种种复杂的利益结合,而民法和刑法在这方面的作用却微乎其微。如果不承认这一点,那就是故意闭上眼睛不看事实。这种巧妙的机制就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还有一事值得一提。保障这位学生一天生活的各种交易成千上万,实在难以计数。他今天享用的许许多多东西,是许许多多人的劳动成果,其中很多人早已不在人世了。可是,这些人在世时已按照他们的愿望得到了报酬,虽然今天享受他们的劳动成果的那个人没有为他们做任何事。他过去不认识他们,今后也不可能认识他们。任何一个正在读这页书的人都有一种强大的力量,能使所有国家、所有种族乃至所有时代的人:白种人、黑种人、黄种人、棕种人,都活动起来,尽管他本人并不知道他有这种力量。他能让已经逝去的几代人和尚未出生的几代人为满足他的需求而劳动,他的这种非凡的力量来自他的父亲,因为其父曾为他人提供过劳务。虽然从表面看,享受过其父劳务的人和今天正在劳动的人全然不同,但是如果放到时间和空间中去看,每个人都得到了报酬,都得到了他们计算过的应该得到的东西。所以,谁也没吃亏,谁也没占便宜。
如果没有一种自然的、精巧的社会秩序在不为人察觉的情况下运作,上述这一切能发生吗?那些难以令人置信的现象能出现吗?
我谈到的这些现象都是一种社会秩序产生的后果。现在常有人说要发明一种新的社会秩序。无论哪个思想家,无论他有多大天才,有多大权威,谁敢肯定他能发明并让大家接受一种比我刚才提到的那种更好的社会秩序,并使之成功地运作?
我若把社会的齿轮、弹簧和动力也描述一番,将会是什么样呢?
齿轮就是人。人会学习、会思考、会推理、会犯错误、会改正,既能改善也能破坏社会机制。他们有欢乐也有痛苦,所以他们不仅是社会机制的齿轮,也是弹簧,而且还是动力,因为活力的源泉在他们身上。不但如此,他们还是社会机制存在的目的和理由,因为,一切问题的解决与否,表现为他们之中每个人的欢乐与痛苦。
不幸的是,我们很容易地就发现了,这个强有力的社会机制在运作、发展和进步(对于承认这一点的人而言)过程中,不少齿轮都无可奈何地被打碎了,许多人无故遭受的痛苦远远多于欢乐。
面对这种现象,许多真诚地以济世为己任的人对机制本身产生了怀疑。他们否定这种机制,拒不对它进行研究,而且不时地激烈攻击研究并阐述这种机制的规律的人,不但如此,他们还攻击事物的本质,并最终主张依据新的方案组织一个没有不公正、没有痛苦和谬误的社会。
愿上帝宽恕我,我要站出来反对这种看似仁慈而纯真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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