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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国区际冲突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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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562018006
  • 作      者:
    沈娟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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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沈涓,生于湖北武汉。本科学业完成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研究生学业完成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南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比较法研究所副所长,《法商研究》编辑委员会委员。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主要研究成果:《冲突法及共价值导向》(专著,1993年),《论调整大陆、台湾区际法律冲突的现状与前景》(论文,1991年),《中国区际冲突法历史研究》(论文,1996年),《发展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论文,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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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青年法学文库:中国区际冲突法研究》从中国历史上调整区际法律冲突的方法获得启示,通过分析现代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状况和调整法律冲突的障碍,提出了若干调整区际法律冲突的方法,论证了中国区际冲突法的一般规则及其发展和完善,并具体探讨了几种中国区际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最终得出中国区际冲突法的发展方向将是导向统一的结论。作者在《中青年法学文库:中国区际冲突法研究》中提出了许多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富有新意,显示了作者敏于思考、勤于探索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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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唐宋时期,被稳固纳入中国体制的蕃夷之国还不多,周围许多异族地区还未能被有效置于中国统治者的直接统治之下,因此,那时的化外人条款主要用于调整国际冲突。由于是处理国家之间关系,并直接涉及中国自己的国家安全和发展,加上各民族地区法律尚存在很大差异,所以,唐宋统治者不得不适当考虑对外域法的选择适用。
  至明清时期,四周少数民族地区大多已被纳入中国,周围的化外人已大多成为中国人。同时,至明清时,中国地域上已经经过了秦朝统一、汉至南北朝终、隋至元亡、明清四个民族大融合时期,各族的文化、习俗、法律已在很大程度上同化。因此,明清时的化外人条款已开始转为调整国内区际冲突,在去除了国家界限、缩小了法律差异、稳固了多民族的统一等各种条件下,以中央统一法律适用于涉及化外人的案件,是有效有利的做法,可为最终走向全国法制的统一作前奏。况且,从上述清律的规定也可看出,清政府并非决定让任何民族都服从清律,由理藩院管辖的地区便作为例外。
  3.对于与中央法律差异较大的民族地区法律,清政府仍给予了较大重视,尤其是那些人口众多、分布面积广泛、新近归附的民族,其法律都受到清政府的尊重。清政府专门制定了各种单行的民族立法,调整民族地区间关系。与照搬明律的化外人条款相比,这些民族立法应是清朝调整区际冲突的法律中更重要和更主要的部分。从下面的内容中不难看出这一点。如前所述,清入关前即设理藩院,调整满蒙两地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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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序

导论 区际冲突法的概念
一、法律冲突的概念
二、区际冲突的概念
三、区际冲突法的概念

第一编 中国区际冲突法的历史与现状
第一章 中国区际冲突及区际冲突法的历史
第一节 中国区际冲突的历史
第二节 中国区际冲突法的历史
一、统一法律的推行
二、法律选择规则
第三节 历史的启示
第二章 中国现代区际冲突及区际冲突法
第一节 中国现代区际冲突
一、中国现代区际冲突的产生
二、中国现代区际冲突的状况
三、中国现代区际冲突的特点
四、中国现代区际冲突的范围
第二节 中国各区域区际冲突法立法状况
一、中国大陆调整区际冲突的法律及法律草案
二、中国台湾地区调整区际冲突的有关规定及草案
三、中国香港地区调整区际冲突的法律
四、中国澳门地区调整区际冲突的法律
第三章 中国现代区际冲突调整中的障碍
第一节 历史性障碍
第二节 现实中的困难
一、了解和理解他域法律和实践状况的困难
二、适用他域法律的困难
三、相互给予协助的困难
四、冲突的复杂和立法的不完善
第三节 理论和实践中的障碍
一、法律冲突中的识别冲突
二、难以调和的公共秩序保留
三、宜谨慎对待的法律规避
四、应加限制的反致制度
……

第二编 中国区际冲突法的方法与规则
第三编 中国区际法律关系冲突的调整
主要参考资料
后记
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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