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法》以英国议会2003年7月17日批准新《通信法》为契机,对电信技术变革时期的法律监管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深入探讨。英国2003年《通信法》取代1984年的《电信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确定了OFCOM(通信管制局)替代原有的5家相关行业的监管机构(包括独立电视委员会ITC、广播标准委员会BSC、电信管理局OFTEL、无线监管局RAu和无线通信局RA)。可见,英国新《通信法》在监管方面的改革、适应未来通信技术发展以及三网融合需要等方面对中国均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通信法》共分10章,第1章从信息沟通的角度阐述法律监管意义;第2章至第9章分别讨论立法范围、接入与互联互通、普通服务、号码与域名、数据保护、通信法规、电信竞争与国际化进程;第10章介绍电信技术,既完善了《通信法》的结构体系又满足了不同读者的需求。《通信法》的特色在于围绕电信全球化、美国1996年电信法修订和欧盟电信规范进入深入浅出的比较研究,因而对中国《电信法》诞生和未来实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通信法》内容丰富、观点新颖,可供政府部门、研究机构、通信业从业人员学习、借鉴,也可作为相关院校高层次培养的教学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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