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民,男,1964年生。1987年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待分配。<br><br> 主要学术成果:个人专著:《刑法文化与刑法现代化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刑法的社会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主编、副主编、参编法学著作三十余部,在《中国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法律科学》、《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论社会文化对刑罚的影响》、《罪刑法定原则的社会基础》、《论刑法的伦理品性》、《刑法文化论》等四十余篇并多次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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