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有近6000万残疾人,每年近40万人因工受伤,近50万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数字是乏味的,然而数字背后的不幸却值得我们关注。因为,尽管我们都不希望伤残的噩耗降临到任何人身上,然而伤残事故每天都依然在无情地发生!
无论是由于何种原因致残,维护合法权益的第一步就是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只有有了伤残鉴定结论,肇事者的法律责任才能被依法追究,受害人及亲属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力的支持。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能否取得有利的伤残鉴定结论,是受害人能否有效地维护合法权益的关键。然而,从我们国家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有关伤残鉴定标准和程序的立法比较分散,内容复杂。如公民遭受犯罪分子伤害,鉴定的标准和程序根据是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公民因交通事故受伤,进行伤残鉴定的标准和程序根据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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