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为配合新修订的公司法的施行,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第451号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为了更好地宣传、学习、贯彻和理解新修订的公司法和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从事公司法和条例审查、起草的同志编写了《〈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新旧对照及简明释义》。
《〈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新旧对照及简明释义》采用表格形式,左栏为旧法,右栏为新法,新旧对照一目了然;由法律起草人员撰写的简明释义,对法条涵义和修改内容作出权威注解;此外,为便于读者查阅,还附录了法律条旨索引,读者可根据条文主旨很快检索到所需查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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