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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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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最新公司法培训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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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802171555
  • 作      者:
    江平, 李国光主编
  • 出 版 社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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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江平,男,中国公司法修改专家小组成员。早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和莫斯科大学。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和博士后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罗马法以及其它法学论。历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员、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 出版《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国司法大辞典》、《西方国家民法概要》、《民法教程》、《罗马法教程》等数十法学著作。 
    李国光,男,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二级大法官,原副院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上海交大法学院教授,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法学院等多所院校兼职教授。 
    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历任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审判员、副院长,上海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兼上海市中级法院院长,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曾当选为党的十四大代表、十五届中纪委委员。出版《中国司法制度概论》、《经济法讲座》、《中国民商事审判》、《知识产权诉讼》等十余部法学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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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新公司法根据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最新要求,借鉴各国公司法改革的最新成果,对现实中的许多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论证,修改或取消了脱离现实需要的原有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则。
    新公司法的变革和创新之处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资本制度上,体现了从片面强调资本信用到兼顾资本信用和资产信用的立法理念的调整,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放松了对公司的过度管制,大幅度地降低了公司设立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放宽了股东出资方式的限制,允许出资的分期缴纳、取消了公司转投资的限制,扩大了公司回购自己股份的情形。
    第二,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完善了股东会和董事会制度,充实了股东会、董事会召集和议事程序的规定;增加了监事会的职权,完善了监事会会议制度,强化了监事会作用;增加了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责任,作出了更为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三,还进一步明确了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享有股权的基本产权结构和产权关系;允许公司在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经理之间任意确定一人为法定代表人;确立了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时以股东名册记载为生效要件、以变更登记为对抗要件的股权认定标准;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和职工对公司管理的参与,规定了1/3的职工监事的最低比例和职工董事的自愿设置;利用公司法与证券法两部法律同时修改的难得机遇,科学地划分了两者的合理分
    工,消除了原有的立法冲突和交叉。
    第四,最为突出的修改则是对一人公司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完全承认和采纳,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该股东即丧失依法享有的仅以其对公司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而应对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公布后,正确理解和全面落实该法的新内容。继续对与该部法律有关的法律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研究,积极研究探讨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改、废问题,继续关注该部法律的实施情况,为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积累经验等等,就成为相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共同任务。有鉴于此,我社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部门和单位的专家和学者共同撰写了这套《最新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实务丛书》。
    本套丛书作者既有我国公司法修改专家小组重要成员和最高立法机关的专家,又有参与公司法修改、司法解释、行政解释起草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和中央部委有关专家,还有致力于公司法研究和参加公司法修改讨论的院校学者等。他们在具体编撰工作中依据立法原
    意,结合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根据不同领域特点、不同专业要求对新公司法的具体制度(尤其是本次修订新增设的制度)与适用,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做了全面系统和深入细致的诠释与解读。我们相信本套丛书的出版对新公司法的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将起到积极的独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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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一) 什么是公司
(二)公司的种类
(三)公司的产生和发展
(四)公司的作用
(五)什么是公司法
(六)公司法的性质
(七)公司法的作用
(八)我国的公司立法
二、公司的能力
(一) 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公司的责任能力
三、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一) 公司的名称及其构成
(二)公司名称的登记管理
(三)公司名称专用权的保护
(四)公司名称的转让与变更
(五)公司名称冲突的解决
(六)公司的住所和经营场所
四、公司的章 程
(一) 公司的章 程概述
(二)公司章 程的记载事项
(三)公司章 程的变更
五、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 公司经营范围的确定
(二)公司经营范围的法律效力
(三)超越公司经营范围的法律责任
(四)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
六、公司转投资的限制
(一) 公司转投资的弊害
(二)限制公司转投资的目的
(三)公司转投资对象的限制
七、公司法人人格及其否认
(一) 法人人格制度的历史发展、制度价值及制度缺陷
(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涵义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
(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法律后果
八、关联交易及其规制
(一) 关联交易的法律界定
(二)我国上市公司操纵关联交易的主要形式
(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司法规制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第一节有限责任公司概述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一) 对股东人数的限制
(二)关于股东资格问题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
(四)资本限额问题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一) 封闭性
(二)组织结构比较简单
(三)股东出资形式比较灵活
(四)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负直接责任,只以出资额为限
对公司负责
(五)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和公司债,不能
发行股票
(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转让受到较严格的限制
(七)设立简单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地位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和条件
(一)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一) 订立章 程
(二)确立公司机构
(三)缴纳出资
(四)设立登记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章 程
(一) 章 程的订立程序
(二)章 程的内容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和注册资本
(一)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
(一) 申请登记
(二)审核批准
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一、股东
(一) 股东的概念
(二)股东资格的取得
(三)股东资格的丧失
二、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
第四节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
一、股东会
(一) 股东会及其职权
(二)股东会会议
二、董事会
(一) 董事会的设立
(二)董事会的职权
(三)董事会会议
三、经理
四、监事会
第五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概述
(一)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分类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面临的法理问题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妥当性分析
(一)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合理性
(二)有限责任和独立法人人格应该扩展其适用范围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特别规定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格否认
第六节国有独资公司
一、国有独资公司概念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法律特征
(一) 公司章 程的制定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代行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三)国家独资公司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四)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殊规定
三、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 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点
(二)国有独资公司组织体系及职权范围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
一、股权概述
(一) 股权的定义
(二)股权的内容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
(一) 限制股权转让的理论基础
(二)立法原则
(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四)时限制性规定的探讨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的问题
(一) 股东会对股权转让的表决方式
(二)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时股东的购买权保护
(三)股东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问题
(四)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时间与程序
(五)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
(六)股权的非协议转让
(七)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
(八)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概述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性质
(一)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所有与企业经营相分离
(三)股份有限公司遵循股东平等原则
(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自由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作用
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一) 订立章 程
(二)公司股份的认购
(三)招股说明书的内容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和效力
(一) 设立登记的前提——设立完成
(二)注册登记的内容
(三)公告
(四)设立登记的效力
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责任
(一) 发起人的设立责任
(二)董事、监事的设立责任
(三)代收股款的金融机构的责任
(四)会计师、律师的责任
(五)证券承销商的责任
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概述
(一) 股东的认定
(二)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三)股份、股票与股东的关系
(四)股东与认股人的关系
(五)股东资格的得失
(六)股东的分类
二、股东的权利
(一) 股东权利与股份股票的关系
(二)股东权利的分类
(三)股东权利的内容
三、股东的义务
四、股东平等原则
(一) 表决权平等的例外
(二)发行特别股的例外
五、股东名册
(一) 股东名册的概念
(二)设置股东名册的立法理由
(三)股东名册的记载事项
(四)股东名册的效力
第四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概述
二、发起人
(一) 发起人的意义
(二)发起人的人数
(三)发起人的资格
(四)发起人的法律地位
(五)发起人的责任
三、股东大会
(一) 股东大会的概念
(二)股东大会的地位和职权
(三)股东大会的分类
(四)股东大会的召集
(五)股东大会的开会
(六)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七)股东大会的决议
(八)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九)股东大会与创立大会的联系与区别
四、董事会
(一) 董事会的性质
(二)董事会的权限
(三)董事会的义务
(四)董事会会议制度
(五)董事的地位
五、经理
(一) 经理的地位与职权
(二)经理的义务及责任
(三)总经理的领导体制
六、监事会
(一) 监事会的概念和地位
(二)监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三)监事会的职权
(四)监事会的议事程序
(五)监事的义务
(六)监事的责任
(七)对监事的诉讼
七、独立董事制度
(一) 独立董事的设置
(二)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三)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四)独立董事的职权
(五)上市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
八、董事会秘书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与股票
一、股份的概念和意义
二、股份的性质和特点
(一) 股份金额性
(二)股份平等性
(三)股份的不可分性
(四)股份有限性
(五)股份可转让性
(六)股份证券性
(七)股份权利性
三、股份的种类
(一) 按照股份所带来的股东权利来划分
(二)按股份的股票是否记载股东的姓名来划分
(三)按股份是否可以以金额而表示来分类
(四)按照股份能否被公司收回来划分
(五)按照股份有无表决权来划分
(六)依股份发行的先后来划分
(七)依据是否预先规定股东可以将其股份转换为其他
种类股份来划分
(八)按照股份的最终归属者来划分
四、股票的概念
五、股票的性质和特点
(一) 股票的证券性
(二)股票的从属性
(三)股票的代替性
六、股票的种类
(一) 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二)额面股票和无额面股票
(三)普通股股票和特别股股票
(四)国家股股票、法人股股票、个人股股票和外资股股票
第二节股份的发行
一、股份发行的含义
二、股份发行的原则
三、一次发行与分次发行
四、股份发行的价格
五、股份发行的方式
(一) 定向募集发行和社会募集发行
(二)自办发行与委托发行
六、新股的发行
(一) 新股发行的概念
(二)新股发行类型
(三)发行新股的条件
(四)发行新股的决议
(五)新股发行的程序
第三节股份的转让
一、股份转让的含义与性质
二、股份转让的自由
三、股份转让的方式
四、股份的转让与股票的转让
五、股份转让的条件
(一)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股份转让必须依照法定形式进行
(三)股份转让主体的特殊限制
六、股份的收购与质押
(一) 股票的收购
(二)股份的设质与抵押
(三)设质的效力
(四)公司接受质押的规定
(五)股份设质的消灭
七、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后的处理
八、上市公司
(一) 上市公司概述
(二)上市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股票上市的程序
九、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义务与豁免
(一) 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义务
(二)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
(三)股份变动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四)股票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
(五)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
(六)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
(七)上市公司披露信息义务的豁免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一般
规定
(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限
制性条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一) 公司董事的信托关系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股东代表诉讼
(一) 股东代表诉讼的含义
(二)股东代表诉讼的性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股东代表诉讼的诉权
(五)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
(六)当事人的资格
(七)赔偿责任范围和赔偿原则

第七章 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的概念和意义
(一) 公司债是特定公司承担的债务
(二)公司债是向社会公众募集的债务
(三)公司债是以筹集长期资金为目的而负担的债务
(四)公司债是发行公司就其所需资金总额分割为多数单位而负担的债务
(五)公司债在数额上是发行公司承担的大量的、集团的债务
(六)公司债仍是金钱债务
(七)公司债的募集有一定数额条件及用途的限制
二、公司债券的性质和特点
(一) 公司债与股份的区别
(二)公司债与公债的区别
(三)公司债与一般借贷之债的区别
三、公司债券的种类
(一) 记名公司债券与无记名公司债券
(二)有担保公司债券与无担保公司债券
(三)转换公司债券与非转换公司债券
(四)附保证公司债券与不附保证公司债券
(五)一般公司债券与利益公司债券
(六)本国公司债券与外国公司债券
四、公司债券发行
(一) 发行的限制和禁止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三)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四)公司债券的转换
(五)公司债券的转让
(六)公司债券的设质
(七)公司债券的丧失
(八)公司债券的付息、还本和消灭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一、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概述
(一) 保护股东权益
(二)保护债权人利益
(三)便于吸收投资和保护社会利益
二、公司的会计核算
(一) 公司资产的核算
(二)公司负债的核算
(三)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四)公司收入的核算
(五)公司成本和费用的核算
(六)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
(七)公司非货币性交易的核算
(八)公司外币业务的核算
(九)公司会计调整
(十)公司会计上的或有事项
(十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三、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一)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二)利润表的编制
(三)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四)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五)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的编制
(六)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的编制
(七)公司会计报表附注
四、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
(一) 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原则
(二)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顺序

第九章 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节公司的合并
一、公司合并的概念
二、公司合并的方式
(一) 吸收合并
(二)新设合并
三、公司合并的程序
(一) 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
(二)公司权力机构作出决议
(三)签订合并协议
(四)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五)通知和公告
(六)办理登记手续
四、公司合并的法律效果
(一) 公司的变动
(二)股东的重新入股或退股
(三)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五、公司合并的无效
(一) 合并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司章 程规定
(二)内容不合法
第二节公司的分立
一、公司分立的概念和方式
二、公司分立的程序
三、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
(一) 公司的变动
(二)股东的变更
(三)债权、债务按协议继受
第三节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
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一) 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二)增量发行新股应符合法定条件
(三)发行新股须进行审批
(四)进行公告
(五)公积金转增资本
(六)变更登记
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一) 公司权力机构作出决议或决定
(二)编制表册
(三)通知和公告
(四)进行变更登记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公司的解散
一、公司解散概述
二、公司解散的情形
三、公司解散的事由
(一) 公司章 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 (大)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合并或者分立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三、公司解散的后果
第二节公司清算概述
一、公司清算概述
二、清算组
(一) 清算组的组成
(二)清算组的职权
(三)清算组的义务
三、公司清算程序
(一) 公告、通知与债权申报
(二)清理财产、债权、债务
(三)清偿债务、分配财产
(四)制作清算文件、注销登记
第三节公司破产清算
一、公司破产概述
二、公司破产的要件
(一) 实质要件
(二)形式要件
三、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适用
四、《企业破产法 (试行)》对破产清算程序的规定
五、《民事诉讼法》对破产清算程序的规定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一、概述
(一) 外国公司
(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国籍
三、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
(一) 批准
(二)登记
四、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一) 关于外国公司待遇的几项原则
(二)外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清算
(一)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清算的原因
(二)清算程序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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