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委员、民委会副主任委员兼公司法实务论坛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企业联合会和北京工商大学客座教授,国务院国资委《改制分流一百问》副主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指南》编审、《国企改革法律报告》主编。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4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br> 1989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后进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读。著名公司治理和国企改革法律专家,先后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和律师资格。他提出并倡导了产权改革中的主协调律师制度,主持过数十家大型特大型企业公司制改革、并购重组、主辅分离改制分流、产权效果、股权激励计划设计工作,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律师实务论文曾连续多次获全国及省部一等奖,专著有《职业持股制度和主协调律师制度》、《经营者持股与股票期权计划的规范设计》、《风险投资法律实务》等,参与编写《企业改制上市操作指南》并负责律师篇的工作。<br> 贺绍奇,公司治理和股权激励法律专家。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研究生导师。研究和法律服务领域;公司治理、股权激励、公用事业民营化。先后在国家经济类、法学类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机构股东能动主义:晚近趋势及其对上市公司治理作用》等20多篇;出版《内幕交易法律透视》等多部专著,及《21世纪初国有企业发展和改革》、《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改革发展中的经济与法律》等合著;主持和参与《21世纪初国有企业发展和改革》等多项国家重大课题和多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改制、并购与股权激励计划设计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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